A企业自办培训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 账务处理

培训中心成立后为独立法人单位要单独做账的,可是培训中心员工工资统一有A企业发放,社保关系也在A企业。而且培训中心所有的装修费用,办公设备,食堂设备的采购费用也都由A企业支付了。
请问:1、从培训中心的角度看,这样做会计、税务上是否合理?
2、培训中心主要从事A企业员工的培训,只是象征性的收一些员工食堂餐费,
这部分费用怎样做账(分录)?食堂的采购费用等各种费用怎样做账(分录)?
寻求专业回答,多谢!!!
大家帮忙出出主意啊,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12-02-23
1、税务关注的是你的收入是否漏税,成本和收入是否配比,就你现在介绍的情况看,收入和费用没有配比进账。
2、如果您收上来的餐费按收入记账的话,借记:现金,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花费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现金。
如果餐费不按照收入记账,建议费用也不要走正规帐处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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