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 哲学性瑜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5
宗教与哲学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瑜伽在与宗教息息相关的同时,还自然蕴含了世界观、人生观和知识观等思辨性的哲学内容。

哲学性瑜伽就是哲学内容占据主导地位的瑜伽,其特点是以哲学谈论为基础发展而来,并且以发扬哲学思想为主要目的。
哲学性瑜伽的根本目标是宣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知识观等哲学性理念,在其整个理论体系中所有瑜伽原理的阐述,都与这一目标相关。
在印度文化史中,真正能够被称为哲学性瑜伽的,只有以“六派哲学”之一的瑜伽派思想发展而来的瑜伽体系。瑜伽派是一个以谈论瑜伽为核心内容的哲学派别,同时也是一个以哲学探索为主要目标的瑜伽理论体系。

《瑜伽经》是哲学性瑜伽成熟的标志,同时也是哲学性瑜伽的根本典籍。
《瑜伽经》的编撰包含了瑜伽派先贤们关于世界、人生、知识的观点,同时也讲述了瑜伽修炼的原理、障碍、成果以及最终目标。
《瑜伽经》的历史意义在于,第一次将“瑜伽”的概念从婆罗门教思想中独立出来,并将其构建为较为完善的系统。其循序渐进的阐述形式,为瑜伽的普及奠定了基础,由于《瑜伽经》对瑜伽发展的特殊贡献,其所倡导的瑜伽被称为“王瑜伽”。

《瑜伽经》对于瑜伽概念的发展在于五个方面:
1.修炼目标:与“解脱”保持一致的同时,进一步将其状态阐释为“三昧”,并划分出由低到高的不同阶段。
2.哲学理论:发展出了以“自性”、“神我”为核心内容的世界观。
3.宗教信仰:摒弃了绝大部分的宗教崇拜,仅保留基本的敬奉自在天。
4.修炼步骤:将《奥义书》中对瑜伽的六支分法细化为八支,从而使瑜伽的修行更趋明朗。
5.人体的认识:在其理论体系中初步尝试并构建了与瑜伽修炼相适应的人体认识论,同时探寻瑜伽修炼对人体的影响。

《瑜伽经》是以“二元论”的角度去观察和阐述世界的,“自性”与“神我”是其核心概念。
“自性”是指所有物质和精神现象的唯一根源和全体,“神我”则是“自性”主体,是“自性”中所蕴藏的纯粹意识。
神我被认为是世界存在的根本,一切现象世界(自性)的转变都是为了神我而存在。能够认知到“神我”是瑜伽修炼目标达成的证明。
神我与自性的混淆,是由于人的“无明”所引起,而瑜伽修炼也是去除无明,使自性消弥神我彰显的手段。

《瑜伽经》在对瑜伽去宗教化的同时,保留了基本的“自在天”信仰,并将其视为瑜伽修炼的一个组成部分。
“自在天”信仰除了对“自性”、“神我”关系的必要补充之外,还在一定程度对当时社会环境进行了迎合。

“八支”是《瑜伽经》所提出修炼瑜伽所需遵循的八个步骤,即:持戒、劝戒、坐法、调息、制感、执持、禅定、三昧。八支即是分开的步骤也是综合的整体,瑜伽修炼在遵循循序渐进原则的同时,还必须将所有步骤综合起来,才能达成解脱的目标。
八支的内容可以分为内外两个部分,外支(前五支)侧重对日常行为规范及身体活动的修炼,内支(后三支)则主要侧重对意识活动的修炼。
《瑜伽经》所倡导的是身体和意识的双重逐渐,同时之处身体修炼是意识修炼的前提和基础。

持戒的内容:不暴力、不悖信、不偷盗、不离道、不役物。
劝戒的内容:清净、满足、苦行、学习、敬自在天。
持戒与劝戒同属外五支的内容,它们都是指导人们在正式的练习瑜伽之前,所需要遵从的行为守则——持戒所指出的是不该产生的行为,劝戒所指出的则是应该勉力践行的行为。
在《瑜伽经》的系统中,持戒和劝戒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持戒的内容教人正确参与外界的人事关系,劝戒则倾向于培养内在的精神状态。能够完整的执守两者的内容,修炼者就能以平静、清澈、坚定、热情的状态深入后面的阶段,直至最终的解脱。

“坐法”在《瑜伽经》中指:配合适当的呼吸方法,控制意识将身体置于平静、安稳、舒适的姿势。坐法是身体修炼的起点,也是心进入制感的铺垫。坐法三要素:放松、平衡与忍耐。
“调息”的含义即指呼吸的延长和控制,在八支瑜伽的系统中,修炼调息的目标就是帮助人们通过更好的掌握呼吸来汇聚更多的生命能量。调息的三要素:吐气、纳气与制气。
“制感”即感官回收——收回对外境的感知力。《瑜伽经》中的理论认为,感官的作用是与外界事物进行接触,并在“心”的帮助下对其做出反应。通过制感的修习,将感官从与之相对应的境界收回,进而专注于内在的某个目标,从而完成对感官的掌控,维持意识全神贯注的冥想状态。

坐法、调息和制感共同构成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三者的修炼同时进行没有先后之分,也不能单独进行。它们虽然同属身体修炼的范畴,却各自具备不同的功用:坐法的修炼可以改善肉体的能力,让气在身体的运行更加顺畅;调息则会使身体积累更多的生命之“气”,为后续修炼做储备;制感则能使人的意识脱离对身体层面的关注,集中于精神。只有三支的共同协作,才能使修炼者顺利的进去内在的意识修炼。

“执持”在《瑜伽经》中的定义为“意识的集中”,即将心专注于某一目标而不动摇。“心”的本性是易变和不稳定的,执持的练习在于让心的转变得到控制,从而为下阶段“禅定”的修习打下基础。
“禅定”是意识的进一步集中,此时意识变为更加稳定的专注状态。禅定可以看作是“执持”的延续和深入,由执持达到心的专注后进一步维持,并将其导向“我相”——“梵”的层面,即为禅定。

执持和禅定都是针对意识的修炼过程,差别在于执持是初步的将意识集中到某一个事物,并抑制其波动。此时意识所了知的目标仅限于事物的表象。而禅定则是在意识稳定的基础上,对事物更深层次的本质洞察。
从执持到禅定是心对事物认知程度的转变,即由表象的认识导向本质的洞察,从而为最终的解脱建立基础。

三昧又称“三摩地”,在《瑜伽经》中有“解脱”和八支之一两层含义。
虽然《瑜伽经》开篇将瑜伽的目的定义为意识的静止,但瑜伽真正的目标是藉由这种意识的静止达到最终的解脱。
三昧是瑜伽八支的最后一支,也是禅定阶段的升华。三昧是修炼者将禅定状态深化至意识的焦点全然集中于冥想对象不再产生自我的意识而达成的。
完成这一过程最明显的标志是冥想的主体(修炼者)与意识集中的对象(客体),不断接近并最终融为一体,形成并持久的停留于这种无我非我的状态。此即圆满完成瑜伽的终极解脱。

八支瑜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八个分支构成了一个由内而外、循序渐进的修炼体系。它们相辅相成,每一支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八支瑜伽的修行是按次第综合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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