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单独立户,子女可有享受土地权利吗

父母双亡,单独立户,子女可有享受土地权利吗

第1个回答  2016-11-26
没有。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以户(户口簿)为单位分给本村农民承包的。

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已单独立户的子女,应该分有承包地或已经不是该村村民了,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第2个回答  2016-11-15
  单独立户的话,这种情况属于家庭人口全部消亡的农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子女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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