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司法制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6
1、清朝前期司法制度司法机关体系:
中央三法司,地方四审级,旗人司法机构;会审制度;三司会审,九卿会审,秋审,朝审,热审;监狱提牢制度;提牢厅,《提牢备考》。
2、清末司法制度的变化:司法主权的丧失。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会审公廨制度。;司法机关体系的改革;法行政机关法部,四级三审制,审检合署制; 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确立司法独立原则,区分民事与刑事诉讼,建立律师与辩护制度; 狱政管理制度的改革;制订监狱律草案,改革监狱管理机构,建立新式模范监狱。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