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中世纪教权与王权之争的性质及影响,求指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8-03
第一,在中世纪,教皇权力和世俗王权之间的斗争导致教皇势力逐渐衰退。教皇权的衰落始于教皇与法王的斗争失败。1302年,法国国王菲利普四世召集了法国历史上的第一次“三级会议”,寻求国内的支持。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去世后,法国波尔多大主教当选为教皇,即克莱门五世。由于意大利的混乱,新教皇从未前往罗马就职,后来甚至将教廷迁至法国边境的教隐码皇属地亚维农。随后,法王进一步控制了教皇选举,导致七位法国人连续任教皇的情况。在教皇委任的134名枢机主教中,有111名是法兰西人,教廷显示出强烈的法国色彩。
第二,随着世俗化倾向的加剧,争夺教皇职位的斗争变得更加激烈。早期基督教是下层人民的宗教,它最初是奴隶、被释放奴隶、穷人和无权者、被罗马征服或驱散的人们的宗教。教徒和一般信徒对基督教信仰的坚定性多源自内心的虔诚,因此他们尽可能地远离世俗生活,这体现在修道制度上。为了加强教徒的宗教意识,修道院多建立在偏远的荒野之地。然而,随着与世俗权力的冲突和斗争的加剧,天主教会的世俗化倾向日益明显,圣职买卖、教士结婚、蓄妾置产等现象变得普遍,教权主义运动并未根本消除教会的不良现象和腐败风气。教廷内部矛盾重重,争夺教皇职位的斗争日趋激烈,出现了罗马、阿维农两个教廷,甚至两个教皇、三个教皇共存的情况。经过“亚维农之囚”时期(1308-1378)和教会“大分裂时期”(1378-1417),教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威信受损,教皇权威进一步衰落。
第三,中世纪教权与王权的斗争影响了欧洲的政治格局。在中古“基督教大世界”,世俗王权基本上处于从属地位。人们对封建原则和宗教信仰的认同掩盖了民族的亲和性和国家的属性。就阶级结构而言,欧洲存在着贵族、市民和农奴三个相互隔膜、不可位移,而又彼此冲突的社会等级。在经济结构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社会分裂成封闭的、零碎的地方区域经济。尽管各地存在着王权,但国王只是较大的或最大的封建主,他们实际上屈居于教权之下,在其所统治的“国家”中根本不存在充分的自主权。人们普遍认同于具体的、现实的领主、领地和庄园,而不是抽象的国王、民族和国家,他们关于“国王”、“民族”、“国家”的概念十分淡薄。社会分野是由同一等级的人所组成,他们自以为是僧侣、骑士、商人、工匠或农奴,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民族性,有关民族、民族国家的思想根本谈不上。“欧洲人自身虽然也有判别,但那仅仅是地域的差异,共同的信仰使他们彼此认同。”他们使用各不相同的方言,居住在不同的区域,对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知之甚少,“英格兰”、“意大利”、“法兰西”、“德意志”等,并不是作为政治实体的国家而存在的,只是一些地理名词而已。
第四,欧洲各世俗国家在政治上的分裂状态加剧了欧洲的分裂。天主教会建立了庞大的国际组织,罗马教廷可以通过各地的教会机构,操纵着基督教世界。欧洲人具有某些共同的精神文化联系,他们都从属于一个西方天主教会,都是基督教大世界的成员,经济上受教廷的压榨,政治上受教皇的统治。罗马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之间的权力斗争不仅使政治上的分裂状态进一步加剧,而且使整个欧洲面临着罗马教廷的压力,等级森严的教会制度使各国失去了民族独立性。
第五,随着民族国家的兴起和王权日益成为各国走向统一、各民族走向独立的核心,冲击着基督教大世界的统治秩序,教皇权的衰落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在与世俗权力的斗争中,尽管教权有时占上风,但最终将从属于俗权。市民阶级虽然无力摆脱教皇权和天主教的束缚,但他们可以利用其经济力量支持王权,借助于王权代表的国家力量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愿望。共同的利害关系促成了市民和新君主的联合,他们终于将维护自身利益和维护民族国家利益结合了起来,这是走向民族国家的第一步。特别是随着民族教会思想和实践的发展,近代民族教会的出现和民族国家的形成,教权主义、普世主义最终让位给民族主义和皇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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