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制改革中,枢密院与中书门下的职责划分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6
1. 宋朝官制中的中书门下是最高权力机构,宰相在北宋初期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来增设参知政事以分散相权。
2. 神宗时期,官制经历重大改革,三省六部制确立,尚书左、右仆射成为宰相。
3. 宰相的权限在南宋时期也经历了变化,开始兼管军政。
4. 枢密院负责军事,与中书门下共同掌握文武大权。
5. 在财政上,北宋前期有“三司”分别管理盐铁、度支、户部,神宗后职权大部分合并。
6. 司法方面,大理寺和刑部曾是最高司法机关,后设审刑院参与刑部事务。
7. 地方官制以州县二级制为主,有转运使、提点刑狱等官职进行管理。
8. 官员的任命和考核非常严格,升迁制度中选人经过考核可成为京朝官。
9. 官员的待遇根据官阶、职事官和地方官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中、上级官员待遇较优。
10. 宋朝官职包括枢密使、三司使、知县等,各有明确职责和权力。
11. 文官分为幕职州县官、京官和升朝官,武官则有使臣、诸司使等不同等级。
12. 宋朝保留了散阶、封爵等荣誉头衔,如王、郡王至开国男等不同等级爵位。
13. 官品等级经过改革,官职与官品逐渐对应,官员升迁与考核结果紧密相关。
14. 朝廷对官员的待遇差异性很大,从宰相的丰厚待遇到最低级宦官的微薄收入都有体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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