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出贪污问题怎么办

审计出贪污问题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7-10-11
审计出贪污问题将案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2个回答  2017-08-21
不能。审计报告实际是审计工作的一个总结性质的书面载体,真正起法律效力的是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是审计工作程序中的一个文书,和审计通知书一样,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具有证明力。贪污案件的立案,应该是经检察院或公安局刑侦程序初查取得证据后,所进行的行为。审计没有侦查职能,机关可根据审计报告中提供的线索,进行侦查取证,侦查过程中可以利用审计取得的证据,但不能依据审计报告进行立案。审计移送处理书后附的是审计取得的证据而不是审计报告,这属于线索,也可作为证据。总而言之,立案必须依据侦查取得的证据,审计取得的证据必须经侦查程序后才能作为立案证据。
第3个回答  2015-11-17
只要审计处有违法行为就可以直接将案卷转移到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的侦查。追问

单位出面保,会不会从轻处理

追答

现在这种情况谁还敢保,如果金额不大或许还有可能,否则就难说了。

追问

谢谢您

第4个回答  2015-11-17
依照法律进行量刑。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以上只是规定,还要具体案件根据事实和情节具体分析。追问

谢谢

追答

只要有证据证明是贪污问题,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发现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5个回答  2017-10-14
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每一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机关要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审计机关直接下达审计决定,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审计机关出具移送处理书,移送其他部门进行处理处罚,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函复审计机关。
对于审计发现的管理不规范、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审计机关会提出具体的审计建议,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或被审计单位研究采取措施,促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深化改革。近年来,审计机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督促整改:
——坚持边审计边督促整改。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规范的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
——建立健全整改跟踪检查机制。根据被审计单位和事项的具体情况,要求其在法定期限内落实审计报告要求、执行审计决定,同时认真开展审计回访和整改跟踪工作,并注重与财政、税务、工商、纪检监察、公安、人事等多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整改合力。
——实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将审计结果与整改情况一并公告,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加强整改。从2006年起,对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都在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也大都实行了这两个方面的公告。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