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至上与三权分立的联系与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5
1. 议会制最早在英国出现,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内阁制国家。其特点包括:
- 议会由贵族院和平民院两院组成。
- 内阁首相由平民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其他阁员由首相提名并经国王任命,形成多数党一党负责的政府。
- 内阁掌握实际政治权力,并对议会负责。议会可对内阁投不信任票,通过投票认定政府不受信任时,政府必须辞职。如内阁拒绝辞职,可请求国王解散议会,进行重新大选,由全国选民决定内阁命运。
2. 议会制基于资产阶级的“主权在民”和“三权分立”原则。这些原则旨在用“主权在民”反对王权,将政权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通过“三权分立”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关系,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组织。尽管议会制在历史上具有进步作用,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但它建立在资本主义所有制基础上,实行的民主、自由、平等都在资产阶级利益允许的范围内,因此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改变不了资产阶级专政的本质。
3. 三权分立制度是资本主义国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这一制度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为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采用,是这些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因国情不同,各国采用的形式也有所不同。
4. 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典型国家。美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可随时设立的下级法院。三种权力相互制衡,国会可要求总统条陈政策以供审议,批准总统对外缔结的条约,建议和批准总统对行政官员的任命,通过弹劾案撤换总统,有权建议和批准总统对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宣告惩治叛国罪,弹劾审判最高法院法官;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有限的否决权,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总统还拥有特赦权、对最高法院法官的提名和任命权;最高法院法官在总统因弹劾案受审时担任审判庭主席。此外,最高法院有权解释法律,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宪无效。实行总统制的资本主义国家通常采用这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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