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1
明清两代都设有都察院,中华民国则设有监察院,其来源都是中国的御史制度,功能都在於监督百官.
差别在於过去督察院的御史弹劾官员是否成立以及处分方式,决定权在皇帝一人手上;
而中华民国监察院对官员的弹劾权,由监察院的监察委员表决决定成立与否;成立之後可以直接送公务机关惩戒.另外监察院握有审计权,这是明清两代都察院所没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差别在於过去督察院的御史弹劾官员是否成立以及处分方式,决定权在皇帝一人手上;
而中华民国监察院对官员的弹劾权,由监察院的监察委员表决决定成立与否;成立之後可以直接送公务机关惩戒.另外监察院握有审计权,这是明清两代都察院所没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