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清治时期的政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作为统治族群和八旗军队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满洲人尤其被历代皇帝视为国家根本、朝廷柱石。满洲将士为清朝定鼎中原、以及之后平三藩、灭准部等战役中立下汗马功劳。故终清一代,“首崇满洲”(又称“满洲根本” )是清朝的既定国策 。亦适用于台湾。
清朝皇帝虽然常说“满汉一体” ,但实则有别。雍正帝曾明言,“惟望尔等习为善人,如宗室内有一善人,满洲内亦有一善人,朕必先用宗室;满洲内有一善人,汉军内亦有一善人,朕必用满洲;推之汉军、汉人皆然,苟宗室不及满洲,则朕定用满洲矣。” 。满汉之异在皇帝眼中可谓一目了然。清朝时期,满洲子弟在政治或生活领域主要享有一下几类特权:
教育:清廷为宗室子弟特设宗学;觉罗子弟有觉罗学;普通八旗子弟有咸安宫官学等八旗官学;内务府子弟有景山官学等 ;
科考:除科举之外,另有笔帖式供满洲子弟进入仕途 ;
补缺:清朝高级文武官职一向有满(旗)汉缺之分。满洲人可任汉缺,反之除个别情况外 ,理论上是不可能的;
律法:清代满汉(旗民)不同刑。例如正身旗人犯充军、流刑罪者有免发遣以枷号代替的特权 。此外,旗人司法权也独立于民人之外。如驻防旗人触法不归当地督抚管制,而由该地区驻防将军、都统负责。京旗子弟由步军都统衙门处理、宗室则由宗人府全权裁决。
生活待遇:清廷分拨满洲子弟以旗地,免赋税。旗地受国家保护,不得私自买卖 。除了旗地之外,清廷还负责分配房屋以供居住。此外,满洲子弟未成年者有养育兵政策,按月可得一定薪资 。
隔离居住:清廷在全国各处八旗驻防地均设置“满城”供兵丁居住,汉人不得随意出入满城 。东北满洲故地无满城之分则设置柳条边,防止汉人进入“龙兴之地” 。
1895年,甲午战争爆发,马关条约签定,“首崇满洲”至日治时期被废除。” 清廷基于“…故欲散贼党以杀其势者,惟招募义民,最为上策.我军多一义民,即贼人少一伙党”理由 ,通过赏赐官职、银两、抚恤、祀典、免租税、建忠义亭、及颁匾表扬,收买一部份支持者加入协助清庭而被认为是“大清义民”。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福建省台湾府发生林爽文事件。数万群众加入民变,后因军纪不良,百姓以乡勇的形式组织义民军保卫家乡。在陈紫云领导下,转战新竹苗栗台中彰化等地。事件平定后,新竹士绅林先坤、刘朝珍、陈资聘、陈紫云、戴元玖等人发起捡集死难骨骸共二百多具,合葬于枋寮(即今新竹县新埔义民庙)。
1894年,清日“甲午战争”爆发,清廷战败,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澎湖割让日本。1895年5月,台湾民主国成立,苗栗客家仕绅吴汤兴奉令为义军统领,召集地方乡勇组织义军,北埔的“金广福”姜家后代姜绍祖与头份的武秀才徐骧也来响应。日本近卫军团攻陷基隆后,6月11日泉州人辜显荣代表艋舺士绅迎接日本军进入台北城。日军占领台北后,开始南进政策。客家义军,由于熟悉山地地形,并且采取游击战术,在桃竹苗等地抗日屡屡告捷。但随着粮草不足以及官员内渡,越处不利,最后在八卦山战役壮烈成仁。 由于清廷据有台湾纯系因据有台湾可为中国东南沿海四省的屏障,以及预防汉族渡海割据,台湾独立建国,成为反清力量的根据地。所以清廷对台湾是以预防、分化、肃清、镇压、屠戮台湾人民的力量而设计的。因此在澎湖驻屯重兵达一万多人,而台湾本岛则有班兵制度与台湾不筑城,也禁止台湾人服兵役,更严禁私制武器、组织会党。
当时清廷在台驻军皆由大陆调派,每三年调动一次,即为班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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