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书省元朝的行省建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1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元朝遵循汉法,设立中书省,全面负责全国政务,设置了丞相以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高级官员。随着国家的发展,行中书省在各大地区逐步建立起来。起初,这些行省由中书省的宰执官员领导,被称为行某处中书省事,具有临时性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行省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与之前的分遣机构有所不同。为避免权限过重,元朝调整了官制,行省官员的职务名称不再包含中书省宰相的头衔,仅称某处行省的官职。


至元二十三年(1286),元朝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官职,撤销了各行省的丞相职位,只保留平章政事作为最高行政长官,以此与中央的中书省区分。后来,对于事务繁重的行省,允许设置丞相。延祐七年(1320),再次取消了丞相,已有的官员降为平章政事。泰定年间(1324~1328),丞相的设立依据需要和官员地位而定。行省内部的官员配置,如平章政事(从一品)、右丞和左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等,其品秩与中书省官员一致。左司和右司合并,设有郎中、员外郎、都事等职位,级别低于中书省。


元朝末期,一些行省增设了如“添设”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官职。行省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财政、军事、屯田、交通等重要事务,并管理路、府、州、县。对于偏远地区,元朝设立了宣慰司作为行省的派出机构,以确保管辖区域的行政管理。这样,行中书省的建置逐渐形成了一个完善的地方行政管理系统。
扩展资料

元行政区划名。元代从至治(公元1321-1323年)後到至正(公元1341-1369年)前,境内京师附近地区属中书省,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其馀地区设有岭北、辽阳、河南等“十一行中书省”,简称“十一行省”。《元史.地理志一》:“(世祖)二十七年......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曰岭北、曰辽阳、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甘肃、曰云南、曰浙江、曰江西、曰湖广、曰征东,分镇藩服,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军四、安抚司十五、县一千一百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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