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什么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11-19

唐代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大理寺,是中国古代掌管谳治、平反刑狱的官署。始设于北齐,隋 、唐、宋及以后的元明清各朝,皆沿袭旧制,设大理事少卿一人,官秩为正三品;评事少卿二人(亦称左、右评事),官秩为正四品。

大理寺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天下刑名,维持司法公正,防止产生冤假错。在中国历史上,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三法司之间的分工是,刑部职掌天下刑名;都察院职掌稽查纠察;大理寺职掌复核驳正。

扩展资料

唐代大理寺在中国古代法律发展史上起了重要的典范作用。唐代的中央审判机关称大理寺,以卿、少卿为正、副长官,主要负责审理中央百官及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但徒、流案件的判决权只有刑部才能行使,刑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唐朝的司法系统分成三块,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在唐代大理寺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京师徒刑以上案件以及州县呈报的疑难案件,经过大理寺审定后送交刑部复核,再申报中书门下,重大案件及死刑要奏请皇帝批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理寺三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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