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通判的职责和权力大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4
1. 宋朝的通判职位相当于现代的副市长,负责州府的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务,并对州府长官进行监察。
2.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简称,其设立旨在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督,防止知州权力过大。
3. 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助州府长官处理政务,并拥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州府命令需通判共同签署方能生效。
4. 通判的职责范围包括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等多方面,但决策需与知州共同协商。
5. 通判是集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其差选初期由朝廷选任,后改为监司奏辟。
6. 其他古代官职与现代职务的对比,例如太守相当于省辖市市长,刺史相当于省(市)长兼司令员,京兆尹相当于首都市长,太尉相当于国防部部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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