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政治制度特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7
元代的制度 元代制度多沿袭金制,同时又有不少前代所不具备的特点。

官制 中央政府的军、政统治机构,主要由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构成。中书省领六部,掌全国政务,枢密院掌兵,御史台掌督察。宣政院主持全国释教及吐蕃地区军、民之政,设大宗正府治理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的刑名等公事,时而兼管汉人刑狱。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是行省。在距离省治较偏远的地区,分道设宣慰司,就便处理军民事务。元政府在许多机构中都设立达鲁花赤一职,一般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以此保障蒙古贵族对全国行政、军事系统实行严密监控和最后裁决的权力。

军事制度 蒙古、探马赤军和汉军军户,都是通过奥鲁进行管理的。奥鲁的主要职责一是从军户中起发丁男当军应役,二是负责按时为本奥鲁起发的当役军人置备军需。元代军事防卫分为两大系统,即戍卫京师(大都和上都)的宿卫系统和镇守全国各地的镇戍系统。

法律 元代始终没有颁布完备的法典。元代的法制体系,主要是由因时立制、临事制宜而陆续颁发的各种单行法构成的。元代法律大体上遵循前代同类自相犯者,各从本俗法的原则。

官员铨选制度 高级官僚阶层基本上为世袭的蒙古、色目贵族和极少数汉族官僚所垄断。从怯薛(成吉思汗时设置的护卫军)中不断选拔人员提任军、政要职是保持这种垄断的重要途径之一。常选之外,还有所谓别里哥选。别里哥选指皇帝以特旨委任官员。延佑年间,元政府正式设科取士,其规模远不足与唐宋两代相比拟,南人想要入仕尤其困难。

户籍制度 元代户籍制度将全国居民按照不同职业及其他某些条件(如民族)划分成若干种户计,统称诸色户计。他们所承担的封建义务 、隶属和管理系统有所不同 ,而且一经入籍,就不许随意更动。诸色户计主要分为:军户(出军当役的人户)、站户(在站赤系统服役的人户)、匠户(为封建国家从事各种工艺造作的人户)、灶户(又称盐户,以煎盐为生的人户)、民户(一般的种田户)等。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等宗教职业者,也各有专门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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