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要求几个安全出口

租借的位于工业园一楼的厂房500平方米,用轻质砖墙和龙骨石膏板墙隔成实验室,里面放一些设备。 平时只有2到3个人呆在里面,现在准备拿消防验收报告,但是有一个安全出口被设备堵上了,并且移走设备花费过大,工业园也不准重新开安全门。

想问:正门一直开着的,人数又少,是不是可以就正门一个安全出口就可以了。

第1个回答  2014-03-06
这关键是看你要用这间房子做什么用。
一般如果做机械等不可燃、无毒气、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一个安全出口是可以的,前提是房间内不得用隔断墙等阻挡安全通道。如果你用这房子做一些化学品,那肯定是不行的,必须要有两个安全通道及出口,同时在地面及墙上应标明安全出口及通道指示。
如无隔断的话,应至少配备3台灭火器,因为规定要求400平米两台。
第2个回答  2014-03-06
不行
要两个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7.1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3.7.2 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1 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 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3 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4 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5 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
根据3.7.2第4款,原则上,你面积超过400方,必须有两个安全出口。
根据你实验室的设备及试验材料的燃烧性能,属不燃、难燃的,且只有2-3人的,可以考虑只有一个出口,也能达到及时疏散的目的。
建议还是开个门比较省钱。追问

主要是后期体系审核需要消防许可证。 电子电器检测类的设备,都不易燃的。消防大队那边可以同的过吗?

追答

可以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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