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已知《看房确认书》违规,仍然索要违约金,是否构成敲诈罪?

房屋中介之前带我去看房子,中介已“工作监督为由”让我签署《看房确认书》,该中介并未拥有无房产经纪人资格证,事后公司通过另外一家房屋中介达成租房合同,该中介在已知《看房确认书》条款属于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房地产经纪行业首批10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仍然耍无赖索要违约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跟踪骚扰公司同事,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已构成敲诈罪?

第1个回答  2014-06-28
中介索要违约金没有道理,其要求也不会被支持,但本案不构成敲诈罪。追问

谢谢,姜律师。
如果该中介是以威胁的口气来索要,是否构成敲诈罪?
另骚扰公司正常经营,跟踪骚扰我的同事,这个违反了什么法律?
已经报过警,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追答

很难构成敲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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