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悲剧的相关评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8

内容主题
首先,作品通过克莱特的悲剧深刻揭示出美国社会和美国生活方式的罪恶。克莱特是穷教士的儿子,本质上并不邪恶。步入社会后,耳濡目染金元的魅力,被以吃喝玩乐、以自我为中心、只求个人发迹的美国生活方式所腐蚀毒害。他为了达到和资本家的女儿桑特拉结婚而发财的目的,不惜将已怀孕的女友洛蓓达推进湖中淹死,成为杀人犯被送上了电椅。小说既细致描绘了克莱特的堕落过程,更深刻地剖析了造成他悲剧命运的社会根源。正是金元帝国和美国生活方式腐蚀毁灭了千千万万的美国青年,克莱特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受害者和牺牲品。克莱特的悲剧不仅是美国青年的悲剧,同时也是腐朽的美国社会本身的悲剧,所以作者称之为“美国的悲剧”。
另外,作品通过对克莱特全部审判过程的描写,深刻揭示出美国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黑暗与腐败。克莱特案发受审期间,正值美国两党竞选法官,共和党与民主党全力利用这一案件捞取政治资本。共和党的候选人梅逊检查官通过自己控制的法院对克莱特严厉审判,以显示其“公正”,甚至不惜制造假证,组织一百二十七人出庭作证来证明克莱特罪大恶极,骗取选民的信任。民主党则通过克莱特的辩护律师竭力为他辩护,不惜歪曲事实甚至鼓动克莱特在法庭上发假誓、撒谎抵赖、拒不认罪, 以证明共和党的审判是不公正的,然后取而代之。案件的审判表面上手续完备,十分民主,但实质上却不过是争权夺利的阴谋和骗人把戏。通过这场审判,美国民主政治、公平法律的丑恶本质暴露无遗。 在艺术表现上,小说运用现实主义手法,在广阔的社会背景和真实的典型环境中塑造出克莱特这一典型,从而使克莱特成为“发财梦牺牲者”的代名词。同时,又恰到好处地运用下意识、幻觉、梦境、性压抑等心理分析描写,揭示出主人公的深层心理和精神世界。另外,还大量采用文件资料,用真实案件中的信件、审讯记录等材料,加强了小说的真实感。
写作特点
小说以1906年美国吉斯脱·基莱特杀害自己的情人格雷·白朗而被判死刑的真实案件为素材,通过高度的艺术概括,把它发掘上升为“对美国社会制度的一个控诉。”
作品评论
一点题外话,1873年,美国。
在此之前,各种杂志小报乐此不疲地利用着凶杀、艳情一类的噱头吸引着普遍低级趣味的读者。当时的三版当然不如今天《太阳报》(“The Sun”)的一样活生色香玉体横陈。他们只有诸如大亨的晚宴上裸体舞女坐在一只装满香槟酒的浴盆里,房地产富商和他的当女店员的十五岁的新娘这样的故事。然而,在卫道士们的眼中,这样的场景恐怕已经让他们看到了巴比伦式的堕落。就在这一年,他们从英判例中引入希克林准则,将一切可能致使读者腐化堕落的作品以淫秽论罪。在希克林准则被广泛运用的近八十年间,被列入这个黑名单的包括了劳伦斯(David.Herbert.Lawrence)、乔伊斯(James.Augustine.Aloysius.Joyce)、亨利.米勒(Henry.Miller)等一系列今天已经被赋予崇高意义的名字。这由满城尽带黄金甲的现代人看来就像活报剧一般,因为时代断层而具有了黑色幽默的意味。
这也就是为什么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Dreiser)在1900年出版《嘉莉妹妹》(“Sister Carrie”)时惊雷乍响,而80后的年轻人却只会为动辄数十万字的篇幅哈欠连天。事实上,从小说内容上看,涉及三角关系、始乱终弃等一系列违背当时主流价值观的情节现在看来也早已平淡无奇。而关于泛英文学的现实主义,前以霍桑(Nathaniel.Hawthorne)和康拉德(Joseph.Conrad)的铺陈繁叙开路,后用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和海明威(Ernest.Hemingway)的洗练紧致封顶,德莱塞在文字上也难免因处于一个尴尬境地。同样一个题材,假设德莱塞会写四十万字的话,随便给一个海明威的信徒,肯定会把信息的八分之七按进水底,剩下五万字刚好凑一个中篇。至于可能引起众怒的情节更不可能再描写的如此详尽,而是大玩太极推手,任由读者自行对号入座,作者概不负责。
回归正题,德莱塞毕竟没有必要因为文字对今天的读者负责。用目的论解释小说创作,无非是利用情节与文字的煽动性用演绎法以外的方法证明自己的观点,简而言之,文以载道而已。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美国的悲剧》》(“An American Tragedy”)就像春运火车上返乡民工的蛇皮麻袋,不讨人喜欢的文字里面装的毕竟是满满当当的真材实料。如果说在尤金.维特拉(Eugene.Vitar)或法兰克.帕伯乌(Frank.Cowperwood)的身上具有太多自然主义必然的事例特殊性,那么在《美国的悲剧》当中,克莱德.格里菲斯(Clyde.Griffiths)的遭遇就使我们能够居高临下地审视一个平庸的灵魂被社会环境推向电刑椅的历程了。对情节所处环境不厌其烦的加工和铺陈,足以使德莱塞用他的视角令读者明晰,作为斯宾诺莎最完美的诠释者,美国社会丛林化的竞争体系是如何在人性的堕落中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导致了类似故事的一再重演。
然而,也正是七十万字的篇幅,掺入了宗教怀疑、家庭背叛、三角恋情……诸如此类经典桥段,让一个单纯的故事变成了一部浮世绘,也为德莱塞的论证逻辑产生了悖论——假设这样的悲剧是美国资本主义制度导致的必然,为什么他的触发条件却是这些超越时代存在的人性矛盾?或者可以从反面提出问题:在其它的社会制度之下,这样的悲剧是否依然会发生?
不幸的是,我们的老祖先就在这方面做出了相当卓绝的贡献。刘备说得好,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想到战乱年代所谓兄弟之交无非利益集团相对稳定的合作形式,以此解释责任与欲望产生冲突时做出的取舍也就顺理成章了。用黄健翔的话来说,克莱德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吴起、陈世美、李甲在这一刻灵魂附体。而在小说中当中大段关于克莱德纠结的心理描写说明,就连德莱塞自己都无法绕过人性来探论悲剧的发生。那么《美国的悲剧》描写的只不过是同样的悲剧,在美国是如何发生的。如果说《天才》(“The Genius”)和欲望三部曲(“Trilogy of Desir”)告诉了我们在怎样成为站在美国社会风口浪尖的人物,那么《美国的悲剧》就是关于这方面的反面教材。
产生这样的表达效果,恐怕有违德莱塞的初衷。事实上德莱塞对苏联的长期关注和临终前加入共产党都说明了他的确有意于通过他所营造的意象促使人们对当下社会体系产生反思与抵触。然而他的局限性在于,证明资本主义应当被推翻的基本前提就是找出一个比它更适用于人类社会的社会体系,而他却受认识水平限制,无法在这方面做出多少的贡献,只能将问题的解决寄希望于共产主义。事实证明,这样的情节,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对完美道德的一种叶公好龙式的情节罢了。当共产主义的铁幕真正降临,多数人又不免如米兰.昆德拉(Milan.Kundera),一样开始要自由要人性。在这个问题上,还是乔治.奥维尔(George.Orwell)看得比较透彻——人性本来就别扭,何必要成天逼着自己存天理灭人欲呢?毕竟,就算有了一套完美的道德体系,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尼采(Friedrieh.Nietzsche)所说的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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