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下属单位有两位农转工人员每月从该下属单位取得待岗工资,同时他二人又为另一家单位提供劳务,由我单位代发劳务费.请问这笔劳务费该如何计税,是不是不足800元,就不用交税了?单位会计说原先是不足1000元的劳务费按3%计税,是不是这个方法早就不用了?我们到银行交的税表上是按3%计算的,现在我做明细申报,是不是要和税表的个税金额保持一致?

第1个回答  2006-10-20
应该是不交,去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但有些地方1000元.而今年元月1日起已调整到1600元作为起征点了,
第2个回答  2013-04-07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明星代言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400万元属于畸高收入,要加成征收,即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你可以据此计算、代扣代缴。
第3个回答  2019-12-21
答案: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如果一次劳务的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则减除八百元的费用,四千元以上的,减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然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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