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了第11号令,针对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制定了暂行办法。此管理办法在2001年6月1日经过部长办公会议的深入讨论并获得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在此次决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确保了这一管理措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新的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教材编写的各个环节,从教材内容的设计、编写标准的设定,到审定流程的规范,都有明确的指导和要求。它旨在提升我国中小学教材的质量,确保教育内容的科学性和适宜性,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通过这部暂行办法,教育部旨在强化对教材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教育公平,维护教育秩序,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的教材基础。这是教育部在教育领域的重要政策举措,对于推动我国基础教育的持续改进具有深远影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1号,于 2001年6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二○○一年六月七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完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的管理,提高教材编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全文共七章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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