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宰白鸭”之风盛行:替凶顶命 错案成灾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4

"宰白鸭"是一种通俗的说法

宰就是宰杀,”白鸭“指的是替凶顶罪的可怜人

"宰白鸭"就是说一些有权势有钱的人家吃人命官司之后为了规避法律的惩罚,去花钱收买穷苦人家或者急需用钱的人来替真凶认罪伏法。

"宰白鸭"是一种形象的比喻,那些为了钱财替凶顶命的可怜人就像任人宰杀的白鸭。

"宰白鸭"是封建 社会 的丑陋司法现象,严重扰乱了司法公正性

那些有钱人花几个臭钱就能逍遥法外,视人命如草芥

穷苦人为了钱财不得不去卖命,真是悲哀至极

其实替凶顶命这种事自古都有,但是都没成规模

替凶顶命最早追溯到东汉后期,由于当时地方官府贪污腐败之风盛行,导致民怨沸腾,化身贼党,官府又兴兵诛讨,“贫困之民,或有卖其首级以要酬赏,父兄相代残身,妻孥相视分裂。”(《后汉书》卷57)。

到清朝康熙年间,"宰白鸭"的风气有所抬头

二月河所著《康熙大帝》中曾经提到了"宰白鸭"的情节:一名恶霸强抢民女被判死罪,正好处决那天康熙微服私访到刑场附近的茶楼喝茶,康熙一看死刑犯并不是自己判刑的那个人,感觉非常奇怪于是问茶楼的老板怎么回事,茶楼老板一语道破天机:“如今,有那一等一的大户,犯了法,又不想去死,就花钱买个替身……这就叫宰白鸭。凡是当白鸭的,不是穷得没法儿活,就是家里出了大事,急等用钱,只好拿命去换了。”

康熙年间,文学家方苞在《狱中杂记》里,也写到了“宰白鸭”现象:“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判决已经生效,一个胥吏对他们说:“给我一千两黄金,我能让你们俩活命。”两个犯人大为惊讶,急忙问怎么办?胥吏说:“我找两个犯人替你们去死,你们拿钱就行”,胥吏的同僚听了大惊失色道:“主审官万一发现,我们都得死。”胥吏大笑道:“一旦暴露,主审官也要负连带责任,他不会为了两条人命毁了前途。”结果,两个兄弟真的被两个无辜的囚犯顶替去死了。

乾隆皇帝继位之后,"宰白鸭"之风大盛。

乾隆在位60年,前几年这哥们干的还行,兢兢业业的像个好皇帝

时间久了就开始飘飘然了,穷奢极欲的个性暴露出来

史书称他“性喜夸饰”,“好大求功”,“晚年倦勤”,“蔽于权幸”。

在乾隆的挥霍下国库开始空虚

这哥们也想出了很多生财之道,比如买官买官等等

这种 社会 风气之下有钱有权的人更加没有德行,信奉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尤其是清朝时期福建省、广东省盛行械斗之风,拳脚之下难免出命案,所以是”宰白鸭“的高发之地。

这里插播一下械斗,闽粤械斗可以分为三类:1、福建内部的械斗,清代18世纪中页到19世纪末的武装冲突,一方主要是是福建的闽南泉州府与漳州府,另一方主要是广东的嘉应州(梅州)、惠州和潮州的客家人。2、福建闽南内部的各种械斗,以漳泉械斗为典型。3、广东省内的土客械斗,以清咸丰及同治年间“四邑地区”的土客械斗死伤最为惨重。闽粤械斗时大时小,贯穿清代延绵不绝,

好了继续说”宰白鸭“

我们来看一个清朝嘉庆年间的案例

福建泉州府,官员陈老爷负责审理一则凶杀案。此案的凶手年仅16岁,面脸稚气的大男孩,暂且称为张三吧,虽然年纪小但是作案手段十分残忍,死者身上的刀伤有十余处,下手十分凶狠。陈老爷还是比较敬业的,他分析嫌犯才16岁,手段不会如此毒辣。而且看了验尸报告之后推断凶手可能不止一个人。所以陈老爷本着司法公正的原则再次审问张三。没想到张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且像说书一样把犯罪经过滔滔不绝说了一遍,只求快点死。这个陈老爷不简单啊,他没有急着结案,而是不断开导张三,想让他说点实话。在陈老爷的坚持下,张三终于哭着说因为家里太穷了,才收了别人的钱替凶顶命。陈老爷宣布案子发到下面县里重审,但是县里依然维持原判。陈老爷又审问了张三,这时这个小男孩坚决不再翻供了,于是少年被判为杀人真凶。少年对陈老爷说∶"我感谢您为我查明真相的大恩,但是即使我不死,我的家人也会被报复,进退都是死,还不如落个孝顺父母的名声去死。"陈老爷听完,“亦为之泪下”,直接辞官回家。

还是清朝嘉庆年间,名吏张问陶任莱州知府,一次,他覆审即墨县一命案,凶犯王小山供词熟练流畅,似背诵一般。这种情况引起了张问陶的注意,再仔细端详王小山,见其年不过二十,手无缚鸡之力。张问陶心想其中恐怕有冤情,在他的再三开导之下,王小山终于承认自己是代人受过,真正的杀人凶手是富家公子屈培秋。原来,王小山一家债台高筑,不得已收了屈家二百两银子,约定由王小山为屈培秋“顶缸”。张问陶廉得其情,最后判决富家公子屈培秋死刑,王小山顶凶卖命,依律亦应杖责,但是由于是出于孝心,应从宽免责。

诸如此类案件非常之多,每年多达几百件,一些不负责的审判官只要嫌犯认罪伏法,也不愿意去多事翻案,所以造成了错案成灾。

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轰动朝廷的大案,这还要从一头骡子说起。

这是一头清朝光绪七年(1881年)的普通骡子,因为没有生育能力,所以它只能一心一意干活

这一天它被安排驮囚车,因为一个人,它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名不同凡响的骡子。

在河南南阳镇平县有这样一个胥吏,名叫胡体安,此人虽然表面上是公家人,背地里其实是江洋大盗,专干打家劫舍的勾当。一开始他只能偷一些小门小户,时间长了偷的得心应手,胆子也大了很多,开始把手伸向了当地某“巨室”的家中。一般来说,能成为一地“巨室”的,都是家里有官、朝中有人的,岂能吃这个哑巴亏?点名道姓地告到省里,河南巡抚涂宗瀛下令抓捕胡体安。

胡体安这时候开始慌了

于是他开始找狐朋狗友们商议,这时候有人给他出了个馊主意,厄运就这样突然降临在他家的杂役王树汶头上,让小王做”白鸭“。小王当年才15岁,还没娶媳妇,死活不愿意顶罪,但是胡已经买通了县里的吏卒,在严刑拷打、软硬兼施、钱财诱惑和许诺不会判死刑的威逼利诱下,小王服从了。县令马翥糊涂颟顸,为了快速结案很快判了小王死刑。到赴刑场那天,小王好像又想起来还没娶媳妇不能这么早就死的事了,大喊冤枉,说自己是为人顶凶的。

这时候故事的主人翁骡子登场了,也许是看不下去了想要伸张正义。骡子兄弟驮着囚车开始躁动不安,突然撒开腿狂奔起来彻底失控了,围观刑场的人们被冲散,全部哭爹喊娘地狂奔乱跑,这一下,惊动了附近巡抚衙门中的巡抚涂宗瀛。

小王开始了他的维权之路,但是却是一波三折

涂宗瀛也算是个好官,他听了小王喊冤之后决定重审案件,暂停实施死刑,审讯时小王交代自己的亲爹是王季福,是一个邓州的农民,自己不是胡体安。于是,涂宗瀛就让邓州知府朱光第拘传王季福到案。在这个节骨眼上,好巧不巧的是,涂宗瀛升调两湖总督,河南巡抚由河道总督李鹤年继任。这下案子又得重新调查了,这个新巡抚有个好哥们叫任恺,官比邓州知府朱光第还要高一级,,曾经是南阳知府,也参与到小王的案件重审中,这个任恺的心是坏掉了,他反对朱光第拘传王季福。

这里出现了第二个好官,朱光第没有屈服,他坚持传唤季福到案,通过当堂对质证明了和小王的亲生父子关系。真相大白了,小王不是胡体安。但是没想到的是李鹤年和任恺穿一条裤子,指使办案人员将王树汶定了个强盗从犯。他坚持按照《大清律》中“盗不分首从,皆立斩”的条文,要杀死小王灭口。这样一来,原一审、二审的各级官员都可以免予承担责任。这时候全国人民都知道这个案子了,舆论已经起来了。京中河南籍的科道官员风闻后,纷纷上章揭发弹劾。朝廷为了不引起舆情,还是要继续查案啊,所以派了河道总督梅启照为钦差大臣,重新调查小王的案子。可惜这个梅老头也是老糊涂了,而且他的部下多为李鹤年旧属,所以装模作样审了一回仍然认定小王是从犯,判了斩立决。

消息传出,舆论大哗。朝廷能怎么办呢,换个人继续审吧,又派了刑部尚书潘祖荫重审,这一次人用了刑部郎中兼秋审处总办赵舒翘主审此案。赵舒翘是个好样的,经过几个月的审理,最终判定小王无罪。然后皇帝下旨,小王无罪释放。说到底还得感谢那头骡子挺身而出啊,才有了接下来的转机。

可悲可叹的的是,”宰白鸭“的乱象仍然没有被遏制,一直到清朝灭亡才逐渐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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