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四篇读后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31
{大卫的诗,交与伶长。用丝弦的乐器。}

诗篇第四篇的顶端小字部分写着“大卫的诗,交与伶长。用丝弦的乐器。”。可见本篇是由大卫所写,并且在成书时是作为诗班演唱敬拜之用途。“伶长”是什么?根据代上六31、代上十三8、代上十五16-22、代上二十五7-8的经文,我们可以得知大卫王首创唱诗班来敬拜 神,并选派利未人中的一些人专门负责管理神圣殿中歌唱的事,当时的唱诗班,不但有奏乐器的,有组织有分部,也选派了基拿尼雅的这些歌唱人的首领,教导人歌唱,负责有关事务。大卫王晚年,唱诗班人数增至二百八十八人,由希幔、亚萨、耶杜顿这三人和他们的子孙组成唱诗班。他们教导子孙唱歌,奏乐器。由此可知“伶长”是利未人中管理奏乐、唱诗的指挥或首领,负责指挥 神的殿中歌唱和奏乐的工作。

该诗篇开篇就称呼 神为“显我为义的 神”,这是向 神祈祷的前提。神是圣洁公义的,他只听义人的祈祷。但人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义”从何来?原来,这“义”不是因自己的行为得来,也不是自以为“义”,经上记着:“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 3:20)

那么 ,要想向神祈祷,必须先脱罪成“义”。但人无法自己成为“义”,唯有公义的 神看为义,使之为义。这中间就需要一个环节——“献祭”,以平息上帝对罪的愤怒,诗篇第四篇第5节中写道“当献上公义的祭”。既然是满身污秽的罪人,又如何献上公义的祭呢?不能!于是,我想到,旧约的律法都是影儿,指向实体——基督。唯有无罪圣洁的耶稣基督,才是上帝为我们预备的完美祭物,唯有他能守全律法行公义。我们唯有归在他里面,藉着他,才能献上公义的祭,才能被神算为义。 罗马书 3:23-24记载:“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原来,神使我们为义的唯一方法和道路就是牺牲他的独生爱子,使我们在他里面都能成为义人。耶稣基督打通了神人之间的阻碍,我们之所以能向神祈祷,神之所以会听我们祷告,都是公义的祭——耶稣基督——神的羔羊来成就的!感谢主!

因着耶稣基督,“我求告耶和华,他必听我”,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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