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闻鼓的历史演变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1、相传尧舜之时,就有“敢谏之鼓”了。凡欲直言谏诤或申诉冤枉者均可挝鼓上言。
2、周时悬鼓于路门之外,称“路鼓”,由太仆主管,御仆守护,百姓有击鼓声冤者,御仆须迅速报告太仆,太仆再报告周王,不得延误。这“路鼓”就是后来的“登闻鼓”。
3、晋武帝时起,开始在朝堂外悬置登闻鼓,允许百姓击鼓鸣冤,直接向中央申诉。
北魏也在京城宫门外悬设登闻鼓,允许击鼓鸣冤直诉于朝廷。“阙左悬登闻鼓,人有穷冤则挝鼓,公车上表其奏。”
4、隋朝“敕四方辞讼……有所未惬,听挝登闻鼓,有司录状奏之。”
5、唐代规定:“有人挝登闻鼓,……主司即须为受,不即受者,加罪一等。”
6、宋代则专设登闻鼓院(鼓院)和登闻鼓检院(检院),两院均受理吏民申诉之状。
7、北宋宋太宗在位间就曾有这样的记载“京民牟晖击登闻鼓,诉家奴失母豚一,诏令赐千钱偿其值。”所以说,登闻鼓一般是解决如丢猪这类“小事”的,但民事如天,可见在贤明君主执政时期登闻鼓确实有上达民情、监督官僚的作用。
8、明太祖朱元璋也设立了登闻鼓,并设有专人管理,一有冤民申诉,皇帝亲自受理,官员如有从中阻拦,一律重判。到明宣德年间,一位官员曾上奏取消登闻鼓,宣德皇帝以其为祖上所设未肯,但登闻鼓后来多流于形式。
9、清朝规定“必关军国大务,大贪大恶,奇冤异惨”(普通百姓只有仰望这些规则了),否则不得击鼓,违者重罪。登闻鼓在清代是名存实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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