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买了一套房子,但丈夫不肯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该怎么办?

夫妻婚后买了一套房子,但在办房产证时名字只写了丈夫的名字。现在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丈夫坚决不同意。夫妻在婚后买了一套房子,但在办房产证时名字只写了丈夫的名字。现在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丈夫坚决不同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吗?

夫妻婚后所买的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且是以共同居住为目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分割财产,房子也要分,而且法院判决会照顾女方。除非有特别的夫妻财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这样的情况下,也可以不用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不影响对房产共有权!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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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2个回答  2009-06-10
当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了,但是会伤感情,还是劝说吧
以我所学的知识,我认为,夫妻婚后所买的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且是以共同居住为目的的,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分割财产,房子也要分,而且法院判决会照顾女方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只要你们结婚了 都是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证有日期的 买房子也是有日期的 如果真涉及到以后分财产的话 核对下日期就知道了 说句不中听的 你丈夫私心太重了 不过没关系 写谁名字都一样
说句题外话只要你们结婚了 无论他或者你赚多少钱几百万 几千万 都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办理过结婚手续情况就不同了 是属于个人财产
下面网站是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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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7-31
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名字,人家可以私自出售,假如哪天偷偷买了,钱也挥霍了,谁负责,应该起诉加名,这样就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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