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0
英国女王和中国皇帝在1842年8月29日签署的南京条约原文如下:
中国皇帝钦差大臣与英国全权公使协商,达成以下内容:
两国人民永保和平,华英民友好相处。
英国人在广州等五港口享有居住权和自由贸易,设立领事管理。
中国允许香港岛由英国君主管理。
中国赔偿鸦片事件损失,支付600万银元。
英商贸易限制解除,中国政府负责偿还300万银元债务。
英国军费补偿1200万银元,部分扣除已收银两。
赔偿款项分期支付,违约需加利息,总计2100万银元,分四年支付。
释放所有中国禁锢的英国人。
与英国人有关的中国人,包括受害民众,免于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明确关税规则,公平对待英商贸易。
规定英国官员与中国交往的文书格式。
英军撤离江宁等地,舟山和古浪屿暂时驻留,待款项清偿后撤离。
条约需双方皇帝批准,各保留一份,钦差大臣和公使确认副本执行。
该条约于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签订。
扩展资料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清政府代表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亦译作皋华丽号)上与英国签署《中英南京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