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荐|《黄昏里的男孩》|之随笔书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8
    看余华的作品很有意思,余华总是用最平实无华的文字,环环相扣的情节去反映一个时代的鲜明特征。寥寥几字便能将人物、环境、心理勾勒得活灵活现。

      他的文学作品一向让人觉得真实又滑稽。描绘的一幕幕场景,都是十分注重细节,都能够让人产生共鸣,有时候让人看了会觉得崩溃,仿佛自己就身在其中。余华就是这样的存在,而他的作品就富有这样的特色。

      在余华人生的道路上,他总是用写作的方式来记录每个漫漫长夜和那些晴朗或是阴沉的白昼里,遇见的人与其发生的事。

      我认识余华,是从高中那会儿,读《活着》开始,便是一发不可收拾,《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我是看了又看,与此同时余华也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

      读完了余华的短篇小说集《黄昏里的男孩》。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分钟就能看完的文字,却让我的思绪一直停留在那个黄昏,一个不知名的男孩消失的那个黄昏街头。

        合上书的那一刻,给我的第一感觉是意犹未尽,打心底觉得实在太过瘾了,是这本集子真的写得太好,导致我的心情久久不可以平复。

        余华的书总是不会让人失望,简而言之,这是一本值得反复用心读的书。

      《黄昏里的男孩》收录了十二篇作品,这十二篇故事,每一篇都把看似荒诞实则赤裸的现实袒露在我们面前,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人性,善与恶、贪与恋、禁与欲......

        每一个故事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一面镜子,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到社会的人生百态。

    “空中爆炸”:

这一天晚上,我们终于又在一起喝上酒了,我们没完没了地说话,我们忘记了时间的流逝,我们谁都不想回家。我们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过去,回忆着那些没有女人来打扰的日子。

    “蹦蹦跳跳的游戏”

“在街头的一家专卖食品和水果的小店里,有一张疲惫苍老的脸,长年累月和饼干、方便面、糖果、香烟、饮料们在一起,像是贴在墙上的陈旧的年历画,这张脸的下面有身体和四肢,还有一个叫柳德顺的姓名。”

我为什么要结婚,我不能和自己的青春分开的太久了。

      “为什么没有音乐”

  马儿是一个生活严谨,很认真的人。妻子吕媛正是因为他的特别,两人结了婚。婚后的生活里,马儿过的十分窝囊,就连妻子都出轨自己的好朋友。有一天马儿在朋友家随意拿起的一盒色情录像带,看到的却是郭滨和吕媛的脸。马儿得知妻子出轨,也保持着文质彬彬的模样,当年吕媛被马儿的这一点吸引,如今却是因为这一特点带来的某些事情抛弃他,这里毫无保留的揭示了生活的原来的丑陋面。

      “我为什么要结婚”

然后我看着萍萍:“萍萍,你说呢?”

要命的是萍萍理解错我的话了,她含着眼泪对我说:

“我愿意做你的妻子,我听了你刚才的那一番话以后,我就愿意做你的妻子了。”

我傻了,我心想自己真是一个笨蛋,我为自己设了一个陷阱,而且还跳了进去,我看着萍萍脸上越来越明显的幸福表情,我就知道自己越来越没有希望逃跑了。萍萍美丽的脸向我展示着,她美丽的眼睛对着我闪闪发亮,她的眼泪还在流,我就说:“萍萍,你别哭了。”

      “阑尾”

我们希望父亲像个英雄那样给自己动手术,可他却哭了。我哥哥和我看了一会父亲,然后我哥哥拉着我的手就跑出门去,跑下了楼,跑出了胡同……这一次我们没有自作主张,我们把母亲叫回了家。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

我一个人想了很久,我知道是我自己把狗害死的,是我自己把它从许阿三的床底下叫出来的,它被他们勒死了。他们叫了我几声来发,叫得我心里咚咚跳,我就把狗从床底下叫出来了。想到这里,我摇起了头,我摇了很长时间的头,摇完了头,我对自己说:以后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

      “炎热的夏天”

“有男朋友会方便很多,比如当你想着看电影时,就会有人为你买票,还为你准备了话梅、橄榄,多得让你几天都吃不完;要是出去游玩,更少不了他们,吃住的钱他们包了,还得替你扛这扛那的……按现在时髦的说法,他们就是赞助商。”

      “在桥上”

她半张着嘴,看着他将双手插在裤袋里仿佛是不慌不忙地走去,风吹过来把他的头发掀起。他的动作如此敏捷,在她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他已经成功地挤入了下班的人流,而且还掩饰了自己的慌张。他走去时全身绷紧了,两条腿迈出去就像是两根竹竿一样笔直,他感到膝盖那地方不会弯曲了。可是在她眼中,他却是若无其事地走去。

      “他们的儿子”

“这些等待下班的工人就像被圈在栅栏里的牲口,在傍晚暗淡下来的光芒里,无所事事地挤在了一起,挤在冬天呼啸着的风中。”“冬天的寒风从那里吹进来,吹在他的鼻子上,让他觉得自己的鼻子似乎比原先小了一些。”

      “黄昏里的男孩”

后来,在一个夏天的中午,几个男孩跑到了这里,喊叫着孙福的名字,告诉他,他的儿子沉入不远处池塘的水中了。他就在那个夏天的中午里狂奔起来,他的妻子在后面凄厉地哭喊着。然后,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儿子了。到了晚上,在炎热的黑暗里,他们相对而坐,呜咽着低泣。

      “女人的胜利”

一个名叫李红的女人,偶然发现丈夫李汉林出轨了一个叫青青的女子。她想发泄,却发现婚后她早已经失去了自己可以倾诉的朋友,她向丈夫的朋友们发泄,绝望的发现他们都知道事实,最后她等丈夫回家后,与丈夫展开无声的对抗。经过一段沉默的时光,终于两人受不了决定离婚,就在离婚前,遇到青青,可笑的是,李红终究还是选择继续。

        “朋友”

“人高马大的昆山在街上走去时就像河流里一艘马力充足的客轮,而我们这些簇拥在他身旁的人,似乎都是螺旋桨转出来的波涛。”

“我看到河水里漂浮着晚霞,我的心情就像燃烧之后的灰烬,变得和泥土一样冰凉。”

      在这十二篇里,让我最有感触的是比较出名的“黄昏里的男孩”,这里围绕流浪男孩和水果摊老板孙福的冲突展开。

      小男孩因饥饿顺了店家一个苹果,却遭到店主孙福的一系列残忍行为。孙福掰断了他一根手指,将他绑在水果摊前,只要有人经过就逼迫他喊叫,“我是小偷”这句话他叫喊了一下午,直到喉咙沙哑,孙福才放他离去。

   

      故事里,小男孩的遭遇令人揪心,男孩偷苹果实为生活所迫,饥渴之下的无奈选择;

而孙福那种惨无人道的施暴和人性的变态其实也是源于生活对他带来的暴击。

      看到这,我仿佛听到围观者的谩骂声戛然而止。原来,孙福的残忍变态是有原因的,所以他把痛苦转到男孩身上。

      最让人觉得触目惊心的,其实就是看客们的冷漠与麻木。

    还有一篇就是“我没有自己的名字”。同时也让我印象深刻。

    “镇上的人看到我们都喜欢嘻嘻地笑,他们向我们伸着手指指指点点。”不是他不懂他们为何而笑,而是懒得与他们计较,懒得与他们解释。人不如狗,自诩聪明的人事实是连狗都不如。真正的傻子是那些披着人皮,却灵魂空洞的人。

      来发是村里人公认的傻子,村里的人不管大人小孩都喜欢欺负他。除了陈先生会叫他“来发”,其他人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没有属于自己的名字。

    他忍受着周围人的侮辱与嘲笑,甚至给他和一只狗称为夫妻。来发和狗相互依靠,直到以许十三为首的村霸们想吃狗肉,打起这条狗的主意,最后利用来发,引出了这条狗。来发想,以后不管谁叫来发,我都不会应了。

    可能这已经是作者以最温柔的手法写社会阴暗面和底层疾苦了吧。

      写在最后:

    正如余华本人对这本书的评价:

这是我所有中短篇小说中与现实最为接近的作品,可能是令人亲切的,不过也是令人不安的。我想这是现实生活给予我们最基本的感受,亲切同时又让人不安。你对这些文字觉得有多亲切,心里就会有多不安。  因为这本书写的,就是生活本身呀。

      阅读这些作品的时候可能会觉得恍惚,太过于真实,太过于现实,从而让人无法接受。可是这就是余华啊,文字里藏着余华对这个世界最深刻的认识,有对现实赤裸裸的认知。

        我个人认为吧,可以把它当小说看,因为有些离奇的情节超出了现实的框架;同时也可以把它当成寓言来看,因为有些黑色幽默不动声色间就完成了绝佳的讽刺。不过我把它当生活看,毕竟人有时候吧,需要回过头来审视生活。

如果对生活没有审视和反思,终究会迷失吧,成为生活的牺牲品。

 

      分享好书,阅读书籍,共同成长吧~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