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方面的(中央集权有弊的理由)

这个是一个历史辩论会的题目"君主专制有利有弊"
能否帮我找一些有弊的理由或这方面的材料...

万分感激!!~~

第1个回答  2006-10-04
  材料A:许多中学历史参考书都将君主专制与中央集权制混为一谈,使学生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搞不清谁是谁非。在此,笔者对这两个概念作一甄别。

  君主专制是指中央政权或地方政权掌握在君主手中,是非民主的政治体制,而中央集权制则是指地方政权直接归属中央,尤其是财政、政治、军事等大权。君主专制政体包括中央集权制,但并非必须中央集权,也可以实行分封制、郡国制;中央集权制并不代表君主专制,也可以不是君主专制政体,如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在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时,大都采用中央集权制。一般情况下,实行君主专制政体的国家,都实行中央集权制,在封建社会尤其明显;而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也是以君主专制政体为主,在古代尤为如此。随着社会发展,君主专制逐渐淡出了历史的舞台,并逐渐演变成为其他政体,如君主立宪制。

  君主专制政体,在封建社会时期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它的不断发展,使君主的权力不断得到扩大和强化,国家稳定性也越来越大。如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宋朝的三司三使制、元朝的中书省制、明朝的内阁制、清朝的军机处设立等等,这些都是君主专制有效的政治统治模式。它解决的是君主个人专权与大臣民主集中的矛盾,也是君主与大臣的权力分配问题。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人们对民主的要求越来越高,个人的意志凌驾于民主之上的现象越来越遭到人们的反对,因此,君主专制政体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桎梏,它必然会被民主政治所取代。资本主义发展及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出现的事实很快便证明了这个规律的正确性。

  中央集权制解决的则是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关系,它的不断加强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它的加强,使地方的权力逐渐缩小,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中央集权制度,从秦朝的郡县制发展到汉朝的刺使制,再到宋朝的三司三使制,地方权力基本上被削弱;到元朝明清时期的行省制,中央集权制度最终定型。虽然,中途有些政权也试图实行分封制、郡国制,但结果都失败了。这说明中央集权的确立、发展和强化是历史发展的一种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君主专制虽然有利于中央政权的稳定,但更容易造成君主的独断专行,使国家的兴衰成败维系于君主个人品质的优劣。同时,权力的过度集中,更容易导致朝中百官、王公贵戚争权夺利。而民主制则以公共意志取代了个人意志,公众权利通过宪法限制君主个人的意志对国家的不良影响,从而尽量地避免了频繁的政变与屠杀。中央集权制虽然容易形成集权,但它避免了频繁的地方叛乱或分裂活动,从而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所以,只有不断的完善与发展中央集权制,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与繁荣。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虽然实行不同的政体,如君主制、君主立宪制、总统制、共和制……但大多以中央集权制为主要的管理体制。

  你在辩论的时候一定要分清两者关系,别被人抓住尾巴.

  材料B:
  从中国角度而言,秦始皇废分封,置郡县,创立了有效统辖地方的中央集权制度,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的基础。但是,这里旧制度的“废”与新制度的“置”,不可能一步到位,还会发生反复。于是,自秦朝之后经由汉唐,到宋代,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势力之间,进行了长期激烈的较量和斗争。
  一、七国之乱与汉武帝的集权措施
  汉初,郡县制与封国制并存。诸侯王国名义上受朝廷节制,但它们有割据之实,专制皇权不能施行于王国所属的郡县。汉初王国问题成为西汉最严重的政治问题。尽管汉高祖所封同姓王曾一度起过拱卫皇室的作用,但诸侯王国带有割据性质,伴随其实力的增强,他们往往发展成为对抗朝廷的力量。面对这种情况,一些有识之士深感担忧,建议对这种势力加以控制,文帝的时候,就有贾谊上《治安策》,提出把大的诸侯国变成几个小的以削弱其面积及实力。景帝的时候,御史大夫晁错又上《削藩策》,提出削夺藩王的封地。景帝接受他的建议,着手削藩,这引起了诸侯的不满,景帝三年,当下令削夺吴王刘濞的一些封地时,刘濞即与另外六国联合起来反叛,史称“七国之乱”。景帝先是杀晁错,后派兵平叛。七国之乱是割据势力恶性发展的结果,平叛后,朝廷称平乱的余威,免除了各王的行政权,使诸侯王强大难制的局面大为缓和,为后来汉武帝进一步解决封国问题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140年,汉武帝继位以后,进一步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继续打击地方势力。
  西汉以来,丞相多由功臣、列侯充任,权力极大,他们既能参与制定重要政令、辅佐皇帝总管全国政务,又能督察中央百官和地方告官,直接影响到皇帝的集权。为了加强皇权,限制相权,汉武帝亲自过问政务、令九卿不通过丞相直接向他奏事之外,还提拔了一批中下层官员充当自己的高级侍从和助手,替他出谋献策,发号施令。这些侍从包括尚书令、侍中、常侍等,由他们组成“中朝”,于是,在朝官中形成了中朝、外朝之分。中朝逐渐成为中央实际的决策机构,直接听从皇帝指挥。而原来以丞相为首的中央政府就成了“外朝”,其实际职能也逐渐退居到执行政务的地位。
  汉武帝时,为了加强对郡国的督察,将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叫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刺史没有固定治所,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郡国,考察吏治,奖惩官员,断治冤狱。刺史位卑权重,出使时代表中央,但不直接处理地方行政事务。刺史的设立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汉武帝时,诸侯王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强大难制,但有些王国仍然威胁着中央政权。于是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后又酹金夺爵,王国问题得到解决。
  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巩固了统一,但也带来一些弊端。“中朝”的权力越来越重,逐渐为外戚和宦官与闻政事提供了空间和环境。中朝官地位越来越高,而其职又多引用宦官与外戚担任,因此,自霍光辅政,至于东汉,终于造成了外戚与宦官专政的局面。不论外戚和宦官,都是作为中朝官而专朝政的。到东汉时期,刺史逐渐演变成郡县之上的一级行政建制,形成威胁中央集权的地方割据势力。
  二、藩镇割据与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
  唐朝中期以后至五代十国大分裂,长达二百余年,中央集权与地方势力之间的矛盾是当时无法避免的政治问题。唐朝在军队的兵力部属上出现一个失误,就是把军政的重点放在周边。方镇地方势力得到迅速发展壮大。安史之乱的发生,根本上就是节镇之兵“外重内轻”发展的结果。安史之乱后,藩镇凭借军事力量割据一方。唐朝中央政府无力控制,只能采取忍让姑息的政策。但朝廷越姑息,节镇越跋扈,其权力不断膨胀,地方行政、司法、财税大权被他们完全操纵。尽管后来有些皇帝企图削藩,但已无能为力。近三百年的大唐一统政权,在藩镇割据中被吞噬,分裂成四分五裂的五代十国。五代十国里,比较有作为的是后周世宗,他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为结束分裂局面奠定了基础。
  三、宋初中央集权的强化
  北宋的建立,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但是,宋太祖却常常陷入彻夜难眠的思考之中,思考如何避免步唐朝后撤,又如何避免再次成为短命的王朝。这种彻夜难眠的思考,引出了宋太祖与赵普等大臣的历史性对话,引发“杯酒释兵权”的历史喜剧,引发了宋太祖一整套强干弱枝、加强中央、削弱地方计划的出台。
  961年,宋太祖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了石守信等一批手握重兵的节度使的大权。同时规定,禁军不再设置最高统率,撤销殿前都点检,分由三衙统领禁军,但无发兵之权,发兵权掌握在直接向皇帝负责的枢密院手里。打仗时,由皇帝临时任命将军,枢密院调兵出征,打仗时将帅也无自主权力,要严格按原计划行事,不得应变,并受到皇帝派遣的监军的制约。在兵力部属上,采用“守内虚外”的原则,禁军有一半驻防在京师及其附近,其余分守各地,同时,还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更调一次,而将领却不随之更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防止军队为将领所私有。从此结束了武人专横跋扈的局面。
  宋太祖通过分化事权削弱宰相的实权,陆续解除节度使的权力,在地方上,规定州郡长官不能兼任一个州郡以上的职务,并且州郡的兵权、财权和司法权也归朝廷,又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又设通判,使其互相强制。这样,地方长官的权力分散,任期又短,武力削弱,无法与朝廷对抗。
  宋朝还将地方的财权收归中央,分全国为15路,设转运使将州郡的财赋收归中央。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基本解决了唐末以来藩镇割据,威胁中央政权的现象,促进了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再没有发生汉代“七国之乱”、唐代安史之乱、藩镇割据那样的内乱。但这些措施也带来了许多严重的弊端和负面影响。权力过分集中,全国只有皇帝有权,其他人人无权,遇事则人人可以不负责任,政治上因循苟且,萎靡不振。官僚机构臃肿,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从中央到地方,增加了很多新的机构,机构重叠,造成衙门多而效率低。军队战斗力衰退。财政危机严重。庞大的军事官僚机构,巨额兵饷和俸禄成了北宋财政上无法承担的负荷。纵观北宋一代,是“积贫积弱”“富而不强”的一代。
  (三)巩固小结: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斗争经历了汉、唐、宋上千年时间方告一段落。但中央集权政治体制除了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外,还突出体现在皇权为核心的中央中枢权力体系的调整和完善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0-04
1)积极的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消除分裂割据维护统一;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和人民的愿望。(2)消极影响:造成“冗兵、冗官,冗费”的后果,最终导致北宋王朝积贫积弱,积重难返的严重局面,从而到中期出现统治危机。军权过于集中,实行守内虚外,边防力量削弱,军队力量增加,军队开支日益膨胀。政权过于集中造成官僚机构臃肿庞大,人浮于事,互相推诿,效率低下。财权过分集中,地方经费减少,不能调动地方积极性。

是指北宋的

而实际上,我国的中央集权由秦朝就开始了.
中央集权在封建社会早期起到了维护了统一,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后来就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读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想起刘大生先生先前的一个观点,即废省废县,改五级政府为两级政府的宏愿。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的发展,皇权对相权的侵蚀,都是与地方行政不断的繁复与膨胀、中央到地方的政权级别不断的增添成一正比的。明末以后,顾亭林在《日知录》中痛定思痛,认为但凡地方政治干得好,天下就太平。反之则大乱。他说:天下大治,则小官多,大官少;天下大坏,则是大官多,小官少。如何是小官多,大官少呢,就是先要相当程度的地方自治。如何是大官多,小官少呢,则是节节高升的中央集权。

两级政府在中国是不曾有过的。秦汉以来,多数时候的政权是三级。比如汉代沿袭秦制,在中枢之下,用郡、县制。全国有一百余郡,每郡辖十到二十县,共计差不多一千一百至一千四百个县。县又分二种,万户之上称大县,牧官曰令。万户以下是小县,牧官曰长。好像今日之市级和县级县。汉代的地方政府自治权较大,郡太守就相当于是省部级了,和中枢的九卿同级别(二千石)。朝廷也只是任命郡县长官,整个地方政府其他人员的组成中央都是有所不为的,由太守县令去自行"辟署"(也就是组阁)。但即便是如此,这个名义上的三级政府由一个大官少的中枢来管理小官多的地方,还是捉襟见肘的。因此汉一代把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大区,各派一个刺史,归三公中的御史中丞统辖,负责对地方的调查考核。这个刺史一开始只不过也是俸禄六百石的小官,也不长驻地方,算一个特派稽查员。但我们看到,就是这个刺史制度,慢慢演变成了后来的行省。

汉代的地方政权,是最简约的。到了唐代,一方面中枢越来越繁复(大官多了),另一方面地方也繁复起来。唐的州县制,名义上也是三级政府。但州已经增至三百五十八个,全国共计是一千五百七十三县。也就是说县一级增加无多,而与中枢之间的纽带却增加了二倍有余(大官多了)。三百五十多个二级政府实在是管不过来,也就如汉一般,将全国划为十个道,各派一名监察御史,后来称为观察使。这时候的观察使已经不比当年的小刺史,小官慢慢成了大官,小鬼终于升了城隍。这时的观察使开始长驻地方,名义上是中央官员,实质上则成了州之上的一级政府。这时的地方政权事实上已经是三级政府了。地方政府级数的增多,也就意味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对于地方自治权力的慢慢收缩。官员的任命权开始集中于吏部,也不再允许地方长官自行辟署。

不然要那些大官来做什么。

按钱穆先生的说法,地方行政是一代不如一代。宋朝地方也是三级,最高一级称为"路",先是十五路,后来扩到二十余路。每一路有帅、漕、宪、仓四个长官。地方官需要巴结的人多,就越来越难做。再到金、元,事实上的省级机构进而一变,正式的行省制度终于确立。名正言顺之后,所谓行省慢慢也就成为坐省。所以刘先生说"在中国历史上,绝大多数时间里都没有省级地方政权建制"其实是不确切的。再到明代,把全国划为十三个"省"(承宣布政使司),这个"承宣布政使司"的称呼作为地方最高一级的政权区划,实在是不伦不类的,后来就通称为省。省长就唤做"布政使"(从旁还有其他二司)。省以下又设"分司"(好像我们以前的地区行辕),而县以上又有府(好像我们的市),这样子光是地方政权就有四级,县、府、分司(清代称道)、和省。何况布政司之上还有总督巡抚。明代的总督巡抚还只是临时委派,一般不常设,派出的官员都带着都御史的头衔,表明是中央的特派监察员。而到了清代,总督巡抚便慢慢成了常驻机构,一个省一个巡抚,一个总督辖二三个省份。这样算起来,从汉代到清代,三级政府居然就扩大化为七级政府。

一县之长,被压到了官僚体制的最低层。唯一的机会是天天向上。刘先生认为减少地方行政级别,可以减少腐败,这个观点与钱穆先生的看法倒有相似之处。钱先生认为,上下级别太多,权力集中于中枢,使得地方官地位低下,不安于其位,皆怀有"五日京兆之心"。升迁不易,便有了清浊之分。一切经营都集中于官场,韦伯称之为"政治资本主义"是也。

我们看到,地方政权的级数不断增加的过程,就是中央集权不断强化的过程。从汉代的二级地方政府算起,那些后来新增出的地方政权从哪里来呢?都是从中央派出的监察机构慢慢演变而来。所以重要的不是改为二级政府或者三级政府,重要的是政府权力的架构和合法性的来源。在一个自上而下的垂直体制下,当地方的行政权来自于中央的授予时(比如在皇权专制主义体制下),我们看不到什么办法可以保证地方自治,保证地方政权不断被越来越多的"大官"所挤压,保证地方的发展可以成为抑制中央集权倾向的力量。反而地方政府建制的级数有了天然的增长倾向。所以重要的不是立法者预先的建制安排,而是如何去抑制一个集权化中央的这种倾向。

但在另一方面,当地方政权的架构上升到省一级甚至省以上的所谓大区一级(比如唐之节度使,清之总督)时,在特殊的情形下,日益膨胀的地方可以成为颠覆中央集权甚至颠覆中央政权的力量。如刘先生所说,"满洲政权最终是被各省独立运动消灭的",唐的灭亡也是如此。但这种所谓颠覆的作用,也可以是良性的。地方主义有一个好处,就是在宪政不健全的情形下,对中央集权有一种消解和抗衡的作用。民主首先是从地方自治开始的。地方的自治和发展如果可以在一个渐进的有渠道的体制下,就可以慢慢积累与中枢进行博弈的能耐,从而最终改变整个政治国家的权力架构以及合法性的逻辑。最终让一个大一统的集权化的中央成为宪政体制中接受地方让渡权力而组成的"有限政府"。我的观点是,只要一个自上而下的权力的来源不被颠覆,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有限政府"。所以和有些朋友寄希望于高层精英不同,我对未来民主化的现实力量更多的寄希望于作为中层的地方。

所以我对于刘先生改二级政府的宏愿不以为然(市县合一问题不大,废省则绝不可行,从上述历史脉络也可见一斑)。我宁愿保持今天日益膨胀的地方经济与地方政治对于未来中国经济与政治格局的影响力。地方在今天的格局中,闹独立性也好,搞保护主义也好,其实都有着正面的价值。地方政府的利益,是经济改革(甚至是未来的民主改革)中最具活力的一维推动力,所以并不能简单抱着大一统的政治格局眼光,认为其一概是坏事。

中央集权的加强,还带来一个"中央集才"的结果。不仅是地方官们瞧不大起羁官几千里的的地方职务,就是一般人才也不再安分于地方。京师作为全国政治、文化、财政各方面的中心,吸引全国的人力、财力从四维向中心聚集。魏晋陈群始创九品中正制,全国的读书人都往中央跑,慢慢造成地方人事懈怠,风俗文化不振。科举制所谓将天下英才尽收彀中,也加剧了这一倾向。大官越多,小官越少,则精英都集中于高层。再加上财政的集中。唐代的安史之乱,两京皆失,而地方还算人才济济,州郡殷实,所以到处可以各自为战,倒转乾坤。而到了宋代,金兵一旦攻破汴京,中枢一跨,全国就顿时瓦解,一败涂地。

这种局面归根到底,还是与政治权力的框架和合法性来源有关。在联邦权力来自于地方让渡的美国,我们就看不到全国的人才都往华盛顿跑。摩梭人杨二车女士讲到自己当年在上海时对于进北京的向往,她说,你在上海干得再好也没用,只有到了北京,才会让家乡人感到自豪。北京,不是意味着几个上海或其他城市加起来的总和,北京是独一无二的。

这是一种典型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造就的中央集才的文化向心力。我们看到尽管改革二十年来,地方作为经济的诸侯已经达到了传统体制下最大可能的自治能力和财政的殷实。甚至在政治上也开始具有了一定的与中央博弈的本钱。但在文化上,大多数的省份还是贫瘠的。一个个动辄像欧洲一个甚至几个国家那么大的省份,拥有与其地大物博极不相称的地方文化艺术水准。我们以前常说香港是文化沙漠,其实全国除了北京、上海二三子以外,绝大部分省市倒是真正称得上文化沙漠。人家一个弹丸之地可以养出几百个影星歌星和畅销作家,我们除了离开地方去首都或在全国范围发展的人才,本地的文化无论严肃的还是流行的,都实在是拿不出手。比如四川泱泱大省,养区区一本四川文学,都是羞死先人。

地方先要做到经济上的诸侯,再作文化上的诸侯,最后则作政治上的诸侯。把首都还原成一个单纯的行政中心,消除它的不正常的向心力。我不寄希望于在中枢出现一批开明的政治家,我寄希望于在地方出现一大批开明的政治家,让全国在稳定的和平年代中出现一个像春秋或者晚清那样地方鼎盛、求诸在野的局面。

只有中央政治家,没有地方政治家的大一统国家,是不正常的。让一个像别人一个国家那么大的地方(一个省或一个市)鼎盛起来,应该成为一大批政治精英毕生的追求。而不是人人在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中梦想着"五日京兆"。梦想着退居二线后可以在全国人大或政协挂一个头衔。

我现在只看地方台的新闻报道,从不看中央台的新闻联播。我喜欢听李伯清讲评书散打,胜过了喜欢姜昆、牛群的相声。我觉得这些都是挺好的事情,因此觉得自己的想法还是挺有前途。

改革的方向之一是要让更多的精英、财富和文化留在地方,否则民主的未来就没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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