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会《我弥留之际》随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8
一开始的不完全记录

常非常:今晚讨论《我弥留之际》,关于这本书,我介绍下。它的书名来自荷马史诗《奥德赛》里的一个典故,尤利西斯在冥界遇到阿伽门农的鬼魂,阿伽门农的鬼魂对他说了自己被杀经过,他提到:在我弥留之际,那个长着狗眼的女人,未待我合上眼,就让我到了冥界。

福克纳有几本书的书名有古典典故在里面。比如《喧哗与骚动》来自莎士比亚《麦克白》,还有《去吧,摩西》明显来自《出埃及记》上帝对摩西说的几句话,《押沙龙!押沙龙》来自《撒母耳记》大卫王对儿子押沙龙被杀时的哀叹。

《我弥留之际》简单的说,是一个农村家庭的主母去世,一家人将其遗体运回娘家里的过程。

(后续,常大人问“我弥留之际”中的“我”指的是谁。我想“我”可以指代作品里出现的所有人,是他们弥留之际可能回闪的一些生活或曾可能片刻有过的想像。)

拉麦:谈下我对这部小说的一些感受吧。
福克纳我读得较浅,思考也少。喜欢福克纳的小说,是觉得他的小说与众不同,不论是语言、结构,还是风格。

对福克纳小说的喜爱,当然不是对作品的深入了解,是觉得作品有别样感受。余华称福克纳作是真正的师父,教会他心理的描写。

读过一篇文章,好像说福克纳《我弥留之际》受到安德森小说《小城畸人》影响,《小城畸人》由25个章节组成,各个独立又互有联系,是小人物形象,从人物的品性、本能、欲望、灵魂,进行深刻探究。

觉得这些人物形象跟我生活环境是很接近的。比如《小城》第1篇,描写了一个孤独的老头,手常常插在裤袋。老头曾是个小学老师,有一双灵巧的手,常常用这双手温柔的拍打学生肩膀。一个学生迷恋上老师的手,开始不着边际的幻想,后来作为实事讲出来,愤怒的人们揍了老师并将他赶出小镇。

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读起来似乎不困难,要真正理解可能不太容易。

常非常:《我弥留之际》里运用了意识流写法,注重人物碎片化的心理和印象,这是现代小说与传统小说很不一样的地方。

同样是叙事,传统小说是线条状的,《我弥留之际》是碎片状的,如果要把这个故事拼起来,需要把这些碎片化的印象像拼图一样梳理、粘连,才可能把事情调整出前因后果。

《我弥留之际》名字来自上述典故,但偷情仅是背景,着重写的是将主家母遗体运回她的故乡安葬,这个艰苦的过程堪比《奥德赛》里奥德修斯回乡的旅程。

拉麦:这个作品里,59个小节当中,其中3个小节很独特。一节是艾迪的独白,这个独白出现在艾迪死后。
感觉”弥留“不是指某个时间点,它代表一个永恒的当下,所以在送葬过程中安排艾迪的一些独白而不会显得突兀。

时间的虚无和可塑性在福克纳小说里拿捏得稳稳妥妥。

常非常:艾迪偷情这件事情需要重视、注意。这是对美国一部重要作品《红字》,致敬,或者说借用。
《红字》描写一个女人与牧师偷情,事情败露,女人受到惩罚。另,确定为私生子的朱厄尔,英文为”珍宝Jewel“,《红字》里的私生女英文名为”珍珠Pearl“。

《红字》里牧师最终忏悔,坦白自己的罪行。
《我弥留之际》是矮化版《红字》的牧师形象。他曾想谢罪,也曾下决心,事到临头当听到艾迪死去,他认为自己的忏悔已经完成,这是一种自欺心理,他没有受到罪孽感的折磨。

《我弥留之际》里,人物品行崇高与卑鄙、行为理性与荒谬共存。

拉麦:曾有人把这个书名译成《出殡现形记》,个人觉得这个译名太直白。我想”我弥留之际“更能反映福克纳对这作品更丰富的表现。人们在这出闹剧与悲剧裹挟下,如何展现各种生命的内容。

常非常:有一点困惑,达尔提到朱厄尔时,很少提到他的名字,都是用“他、他”。好像朱厄尔是达尔的心头之痛,这是一种什么心理。

拉麦:福克纳笔下的农民形象,大多都是一个样子,比如短篇《烧马棚》一个纤瘦小男孩,很被传统观念折磨。

对书中主要人物的看法(以下取各位老师的意见,不一一注明)
艾迪
卡什
达尔
朱厄尔
杜威·德尔
瓦达曼
安斯·本德仑

艾迪是书中一系列事件的原动力,书中所有主要人物都靠着和她的关系来定义自己的位置,也可以说她把这些人都划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处在她激起的漩涡中。

卡什看起来有点傻,迟钝木讷,但实际上深明事理,逆来顺受,有些评论者把他看成是圣人一般的形象。考虑作品里对时间的理解以及描写手法,卡什对活计的自叙是否也可放在36小节之后。

达尔是书中的灵魂人物,尽管最后他被送进了疯人院,但他在送葬过程中的一些表现来看,比如制止朱厄尔和他人的冲突,举止还是很得体的(这发生在焚烧谷仓之后)。达尔是书中最接近作家(作者)的一个形象,他具有先知般的远见能力和对人心的洞察。【达尔是不是私生子?或者,他是否怀疑过自己是私生子?在书里的描述是模糊而有歧义的。陶北和常非常都提出了各自的理由。】他是书中最敏感自觉因此也最痛苦的人物。他最后一段用第三人称来称呼自己似乎是人格分裂的表征。

私生子朱厄尔高傲、暴躁,他实现了母亲生前的预言:他是我的十字架,他将从水中火中拯救我。

杜威·德尔,本德仑家唯一的女儿,正孕育着一个“自己”并不期待却不得不出生的生命,令人重足屏气,不知道生出的是个怎么样的孩子。

瓦达曼虽然是“智障儿童”,做出了钻棺材、毁掉母亲遗容这种荒唐事,但他也是同时也是一个有灵性的人物,他一再强调的母亲是一条鱼令人困惑,也许这是暗示着死亡即是回归,也可能是未知能否得到的救赎。

一家之主安斯懒惰自私卑贱,艾迪和包法利夫人爱玛一样,是出于别无选择才选择了他。婚后,他们之间很快便再无爱可言。他能坚守自己的承诺,多少令人困惑。是因为“就有这样的人,一辈子什么都凑合对付过去”,这次忽然下决心逆来顺受,从这个麻烦跳到那个麻烦里;或者利用艾迪的遗嘱,实现对子女的控制,好安上假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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