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以偏概全”式标题:以偏概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06
  新闻标题制作得好,可以对文章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但什么样的标题才是好标题?答案可能会有很多种。有人认为应是对新闻内容的高度集中和概括,有人认为应传神生动,有人认为应多做实题少用虚题,还有人认为做标题宁可“以偏概全”,也不要没有特色的面面俱到。
  标题的主要功能有:提示新闻内容、评价新闻内容、吸引读者阅读新闻和美化报纸版面。[1]其实,标题最大的功能应是吸引读者的关注,并能激发其阅读全文的兴趣。因此,不管怎样制作标题、制作什么样的标题,只要能做到这一点,就是一个好标题(当然,不能仅仅为了吸引人而媚俗、而低级趣味、而毫无原则)。而“以偏概全”式标题,因为其是文章中读者最关注的一个新闻事实,所以更能吸引读者的眼球,正越来越受到编辑记者的青睐。
  两种不同的“以偏概全”式标题
  在现代汉语中,“以偏概全”是一个贬义词,它指的是用片面的观点看待整体问题。在新闻标题制作中,有时由于编辑记者对所报道的内容不了解等原因,的确有这样一种以片面代替整体,从而造成新闻失实的“以偏概全”式标题。比如,2009年9月29日某报刊发的《因考试成绩不合格等原因(引题)郑州千余城管“下岗”(主题)》一文的标题就属于此类。该文导语说:“郑州市200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资格认证考核及年审工作近日结束。最终,有321人因考试成绩不合格等原因被注销行政执法证件,终止执法资格。”标题说是因考试不合格“城管”下岗,而文内说的却是“行政执法人员”,城管当然是行政执法人员,但行政执法人员并不仅仅只包括城管。把城管和行政执法人员画等号这自然是用部分涵盖了整体,以“偏”概“全”,这样的“以偏概全”式标题是不足取的。
  “以偏概全”式标题还有另外一种,它和上面所说的那类有明显的区别。比如,在一些综合性报道中,由于文章有多个新闻事实,如果用一个相对“虚”的标题,或一个看似很全面的标题来拟定新闻标题,即使文章很有可读性,但由于标题不够“给力”,其吸引力也会大打折扣。而如果能从文章中准确提炼出一个读者最关心最关注的新闻事实作标题,就能很快吸引读者的眼球,也会给文章增色不少。由于有较强的吸引力,这样的标题近年来在媒体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本文所说的“以偏概全”式标题指的就是这一类。
  “以偏概全”式标题的优点
  “以偏概全”式标题最大的优点是引人关注,能迅速吸引读者的目光。如果一个标题让读者一看就毫无阅读的兴趣,那么,不管这个标题做得多么全面、提炼得多么准确,也不能说是一个好标题。
  比如,新华社2011年11月9日播发的一条我国铁路建设的消息:出于安全等考虑,我国多条铁路推迟通车。“多条铁路推迟通车”是这条消息的主要新闻事实。同样,如果用“出于安全考虑,我国多条铁路推迟通车”作标题,对各地读者的吸引力肯定会大大降低。因为仅看标题,读者不知道是哪些铁路,不知道这些铁路和自己的生活有没有关系,这样的标题怎能引起读者的关注?
  新闻有接近性的特性,一条新闻能否被读者关注,除了重大、典型的事件等之外,还有新闻发生地和读者的生活是否接近、是否有关联。如果是读者身边的新闻,那么关注度就会高,否则,就很难吸引读者的眼球。正是考虑到新闻的这一特性,《大河报》给这条消息做了这样一个标题——《想坐石武高铁去武汉,恐怕还要等一年》。石武高铁仅是“多条”铁路中的一条,这个标题自然无法涵盖“多条”这一“整体”,但对一份主要在河南省发行的报纸来说,他们做的这一标题是很引人关注的。因为这条铁路纵贯该省,而武汉又是一个大城市,和河南省联系较多,很多人经常坐火车在两省之间来往,对这条铁路的建设进度不少河南人都很关心。因此,这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以偏概全”式标题。
  用引题副题弥补“以偏概全”式标题的不足
  “以偏概全”式标题如果运用得好,能增加文章的看点,增强吸引力,否则,不仅不能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甚至还可能会因此而引起读者的反感,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比如,2011年12月28日河南的媒体都刊登了该省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消息——“(河南)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在郑举行”。但某个网站在其首页显要位置给这条消息却制作了这样一个标题——《河南票决5名正市厅级干部》。很多人都非常关注当地的人事安排,这个标题正是抓住了读者的这一心理,应该说有很强的吸引力。可是,如果读者在这个标题的引导下想从文章中得知这5名干部是谁,都是什么职位,那当他耐着性子把这篇3500多字的文章读完之后,肯定会大失所望。因为该文仅在倒数第二自然段有“全会还票决了5名正市厅级干部”这样一句话,除此,别无其他相关的信息。这个标题也是典型的 “以偏概全”式标题,但这样的“偏”也未免太偏了。
  因此,在拟定“以偏概全”式标题时一定要慎重,要正确、合理地运用,提炼出的这个“偏”题,不仅应是读者最感兴趣、最关心的新闻事实,也一定要是文章多个主要新闻事实中的一个。而不能毫无原则地仅仅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而“偏”之又偏,以至于偏离了新闻的主要事实,让读者看后有一种上当的感觉,更不能为了增强文章的吸引力而导致新闻失实,也不能媚俗、低级趣味。
  正因为“以偏概全”式标题有点“偏”,所以,在制作这类标题时,应尽可能多地运用引题、副题,以及小标题和“阅读提示”等,以对“偏”的主标题进行补充。这样的“以偏概全”式标题才是我们所需要的,也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读者的认可。
  参考文献:
  [1]林荧章.从一则假新闻看网络新闻标题的功能转变[J].新闻爱好者,2010(4下).
  (作者单位:河南日报社)
  编校:施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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