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入正理论疏的发展与贡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此疏不仅阐释了《因明入正理论》,而且在阐释中有所发展,在因明研究中作出了贡献。
①从悟他上着眼,对因明的因析为“生因”和“了因”。又各有言、义、智三个方面,而以“言生因”和“智了因”为主。言生因,指立论者的言词能生敌论者的悟解,言为产生悟解之因故。智了因,指敌论者的智力能了解立论者的言词,智为了解言词之因故。这样对因的全面而细致的分析,既有助于因明在实际中的运用,而且引入了认识论的领域。
②把宗分为“宗依”和“宗体”,前者是组成宗的素材,如“声”和“无常”两个概念在未组成宗之前是毫无意义的。必须把二者合拢来成为命题才是宗体,如说“声是无常”。这正是逻辑中所说的概念须进为判断始有是非可言的道理,是此疏对因明理论有所提高的例证之一。
③对“因支”中“同品定有性”的“同品”,分为“宗同品”和“因同品”来解释,而正取因同品兼取宗同品。这是因为“宗法”的外延大于因,因同品必然是宗同品,但宗同品则未必是因同品。所以有因同品定然有宗同品相随,显示了因和宗有此必有彼的内在关系。
④把“喻支”也分作了“喻依”和“喻体”两部分。如前所举“同喻”例“若是所作,见彼无常,如瓶”,此中“瓶”是“喻依”,“若是所作,见彼无常”是喻体。这样把单纯事例和普遍原则相结合的喻支,才能有力地显示因相,起能立的作用。
⑤因明规律,要求宗依和因、喻须为双方所公认。为了减免过失,适应论辩的实际情况,此疏特述及“寄言简过”的变通方式。宗依和因、喻属于自许他不许的,以自许简别,称为“自比量”;他许自不许的,以汝执简别,称为“他比量”;共许的,在必要时以“胜义”、“真故”等简别,称为共比量。此疏中特举出玄奘在印度留学时,对胜军所成立的“大乘出自佛说”的比量不加简别的过失和玄奘自印度返国之前在曲女城的无遮大会上所立的“真唯识量”,经过18天没有人敢来论难者,正是应用了寄言简过的办法而取胜的。
⑥在立破的范例中,对古印度主要学派如“数论”、“胜论”、“声论”等都作了相应的介绍。玄奘在印度所立的“真唯识量”有关因明的技巧和唯识的宗义,也赖此疏得以传世。
⑦对《入论》所提出的三十三过类,为了刊定每一种过类的适用范围,在自、他、共的基础上又分为全分一分各可析为四句,如“违自现非他”、“违他现非自”、“自他现俱违”、“自他俱不违”。以宗过九种为例,错综配合总计可得2304种“四句”。显出了因明形式的变化,对锻炼思维趋于缜密有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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