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
经文中“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据上下文义,这里的壮火与少火,当指药食气味的纯阳与温和而言,其中药食气味纯阳者为壮火、温和者为少火。
药食气味纯阳的壮火之品,服之则耗伤人体的正气,即“壮火之气衰”;药食气味温和的少火之品,食之则能使正气壮盛,即“少火之气壮”。
后世医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挥,即将少火解释为生理之火,壮火解释为病理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