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字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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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0
汉字字际关系浅谈

陈朝珠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 广西南宁 530022)

[摘 要]汉字的字际关系即单个字符之间形音义的关系。汉字的字际关系有相同、同中有异、相异三种。文章着重分析了同中有异的情况,使我们对汉字的字际关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关键词]汉字;字际关系

[中图分类号]H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656(2007)03-0000-00

在汉字的科研和教学中常常涉及到“字际关系”这一术语,但关于什么是字际关系,它包含哪些方面的内涵,却很少有人进行系统论述。本文拟对汉字的形、音、义之间的关系做一番疏理,以便对字际关系有一清晰的认识。

字际关系,简而言之就是指汉字单个字符之间的相互关系。首先要明确的是,汉字学上所讲的字际关系不是字与字之间的修饰或支配等关系,如“师生”中的“师”与“生”是并列关系,“中医”中的“中”与“医”是偏正关系,这种分析是以词为基本单位而进行的,这是属于语法分析的范畴。在汉字学上所说的字际关系是指字与字间在形、音、义方面的关系。众所周知,两个事物之间的关系一般有相同、同中有异、相异三种情况。字与字之间也是如此。 还要明确的一个概念是怎样算是一个字。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要看你从什么角度来看。比如说:泪与是一个字,这是站在词本位的立场上说的,因为泪与都是记录了“眼泪”这样一个意义,所以它们是同一个字。而花1(植物的花朵)与花2(使用、耗费)是两个字,因为它们记录的是毫不相关的两个意义,所以工具书(如《现代汉语词典》)分列为两个词头。但从形体上看花1与花2是一个字。一般说来汉字学是以字形为本位的,但也兼顾意义,而用“字符”来表示仅仅从形体上区分汉字。 如果两个字在形音义上都毫无瓜葛,我们说它们相异,如“山”和“水”是两个完全相异的字。如果两个字形音义完全相同,我们说它们相同,如“大鱼吃小鱼”中的两个鱼字。如果两个字在形音义任一项上发生联系,我们称之为同中有异,如上举泪和;花1和花2。这么一分,相同、相异两种情况都显得比较单纯,而同中有异这一类显得非常复杂,因此这一类情况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实际上我们在科研和教学中所讨论的字际关系主要就是这一类。下面将形音义三者的同异关系及其文字学术语列举如下:

形同音义异:同形字;

音同形义异:同音字,通假字,假借字;

义同形音异:同义词,方言转语字;

音义同形异:异体字(异写字、异构字),繁简字,新旧字形,正俗字,古今字,同源字(分化字);

音形同义异:同形字;

形义同音异:异读字(文读与白读)。

上所列6种情况,有些比较简单明了,有些则错综复杂。所列举的术语一般来说每一术语均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汉字。有些虽然是针对单个汉字,但隐含了与它相对应的另一个字。如异体字,隐含了正字或规范字这么一个对比概念。所以这些术语都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进行对比方能成立,没有对比则无所谓“同”或“异”。下面将逐一进行分析。

1形同音义异

这类情况比较简单,只有同形字一种。同形字只是字形相同,而字义字音完全不同。如叶1(yè),表示植物的叶子;叶2(xié)表示声音和谐。树叶的叶原写作叶,简化后与叶2同形。又如:听1(tīng),听觉,原作听,听2(yǐn),笑貌。宁1(níng),安宁,宁2(zhù),古代宫室屏门之间。古原有桔1(jié)字,用于桔梗、桔槔等词,后人又造桔2(jú)字作为橘的简化字,二字同形。上面所说第5种情况也称同形字,但它们的音也相同,由于汉字在总体上同形字不多,所以不再分为两类,一并称为同形字。如胄1(后代),胄2(头盔),二字均读zhòu,但意义毫不相关,原本它们是不同的两个字。《说文解字·肉部》:“胄,胤(后代)也。”下面的月原来是肉的变体。后代犹如我们今天说亲骨肉,故从肉。《说文·郥部》:“胄,兜鍪(头盔)也。”下面的月原来是郥字,郥是帽的古字,头盔是戴在头上的,像帽子,故从郥。只是因为书写的便利,肉、郥都写成了月,使它们合而为一。

2音同形义异

这一类包括同音字、假借字、通假字等。同音字即读音相同的字,如:一、衣、医均读yī,但它们的字形字义均不相同。汉字是表意文字,在语音上的区别度远远低于表音文字,同音字很多,有时会造成意义上的混淆,必须借助字形把它们区别开来。如“yīshēng都是好人”这个句子必须借助字形才能确切知道它的含义。假借字和通假字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借用一个在意义本不相关的字形来记录语言中某个意义。它们的区别在于,假借字是本无其字的借用,通假字是本有其字的借用。如作为代词和语气词的“其”最初没有造字,借用表示“簸箕”义的“其”来记录语言中的代词或语气词。那么“其”在表示虚词义时是假借字。假借字最初没有造字往往是因为某个意义比较抽象难以具体表示,典型的假借字如:来(一种麦子)、离(黄鹂)、我(武器名)、它(蛇)、东(布囊)、南(乐器)、万(蝎子)、也(女阴)、难(鸟名)、焉(鸟名)、不(花托)等。这些字很早就被借用,它们的本义反而不为人知了。通假字则是原来有一个字表示某个意义,但却因各种原因写了另一个字,简单地说就是早期文献中的错别字。如《史记·项羽本纪》中刘邦对项伯说:“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这里“倍”是“背”的通假字,表示背叛义。表示背叛的本字应是背,但却写了意义无关的倍字,所以倍是通假字。对通假字有的学者将其范围扩大,将假借字、古今字、同源字甚至异体字包括在内,我们认为在理论上是不妥的,但在操作上不妨略作变通,对初学者可以用通假字这一概念笼统地指称有相互通用关系的诸多类型的字。从严格意义上说通假字是很少的,现在一些解释通假字的工具书,所收词条洋洋大观,其实很多都是假借字、古今字和同源字。其中假借字与通假字的关系尤其难以理清,它们的借字和被借字在意义上都没有联系,由于上古材料的有限,我们不能清楚地判断在该文献产生时通用的这两个字是否都已产生,因为只有两字都产生,才能说二者通假,如只有一字,则无“通”可言,只是单纯的假借。如“蚤,早”。“早”字晚出,在上古文献如《尚书》《诗经》中只能借“蚤”为之。当时即使想写正字也不可能,因为“早”字还未产生。即使都已产生,我们也难判断是否是当时的人在沿用古例,如在汉朝“归”、“馈”二字无疑都已产生,但《汉书》中表示馈赠义仍作“归”,如《东方朔传》:“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细君。”但我们不认为“归”、“馈”是通假,因为有其他材料可证明馈字晚出,《汉书》只是沿用先秦经典的惯例。古今字、同源字是在意义上有联系的,下面将会谈到。

3义同形音异

这一类包括同义字和方言转语字。同义字在这里主要指等义词,它们意义完全相同,但是字形字音不同,如父、爸。这些字是因为古今音变造成的。我们知道古无轻唇音,重唇音与轻唇音在现代出现分化,故产生父(轻唇音)、爸(重唇音)之别。方言转语字即由方言音转变的,如表示植物的量词“株”,在一些方言读为dōu,造了方言字“蔸”,形成方言转语字。

4音义同形异

这一类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主要有:异体字(异写字、异构字),繁简字,新旧字形,正俗字,古今字,同源字(分化字),等等。其中有一些概念有交叉,下面将分别论及。 异体字是指音义完全相同,在使用上也完全相同的一组字。有时指这一组字与确定为正字的字相对应的字。王宁先生又将异体字分为异写字和异构字。异写字指两字构造相同,只是书写上的变异,如郓春,光是部分笔画为了书写便利而粘连;峰郩,棋郪,鹅是部件的位置不同。异构字指两字的构造不相同,如:棋郬,泪,岳,野,村,灾鄍郮,碗郰。它们在构件上甚至在造字方法上是不同的,但它们音义完全相同,在任何上下文都可互换而不影响文意。 繁简字是音义完全相同但笔画繁简不同的一组字。从理论上说繁简字也是一种异体字,比如在汉字自然发展过程出现的泪、岳、杰等几组字,可以看成异体字,由于笔画繁简不同,也不妨可以看成繁简字。但现在一般所说的繁简字是指建国后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并推行的《简化字总表》里的那些字,以及根据类推原则可以类推的一些字。如宝宝,标标,夺夺,刘刘。而泪、岳、杰等字收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则看成是异体字。实际上泪与尘尘在产生过程上看并无区别,但前者收在《一异表》称异体字,后者收在《简化字表》称繁简字,这是一种人为的区分,并不是它们本质上有什么区别。《简化字总表》中还将一些本无关的字简化为同一字形,造成一些对应上的混乱,如将发、郹均简化为发,后(皇后)、后(前后)均简为后,这是不科学的,但目前只能承认既成事实。

新旧字形是指在汉字流传当中,由于书写或印刷的需要,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使汉字形体发生细微的变化,一般不影响该字的整体外形。它们的音义是完全相同的,只是字形微殊。如吴吴,即郺,黄黄,亡郻,俞郼等,可以参看《新华字典》或《现代汉语词典》所附的“新旧字形对照表”。这些字在汉字整理中比较容易得到认同,故被研究者所忽视,今林仲湘、李义琳先生对新旧字形做了较深入全面的研究,可参看。[1](P70) 正俗字即正字和俗字。正字是指符合历代正字规范的字。古时的正字规范标准主要有《说文解字》及《干禄字书》、《五经文字》、《九经字样》、《字学举隅》等正字书。当前的正字是指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的汉字。俗字是指产生于民间,尚未被官方认可的字,正式的工具书中一般也不收录。中国传统文人一般有崇古心理,对新产生的字有所排斥,称为俗字,不用于正式文章中。士大夫对非经典中的文字甚至不敢下笔。据《邵氏闻见后录》载:“刘梦得作九日诗,欲用字,以五经中无之,辍不复为。”[2](P148)我们读《说文解字》也可看到很多地方徐铉加有按语“某字俗作某,非是。”不过徐铉认为“非是”的字,今天绝大多数都成了正字,如幌、袖、蚊、熨。俗字有两类,一类是新事物产生,需要给它们命名并赋予一定的书写形式,如上面的字;二是原字繁难人们用更加简易的字来替代它,如袖、蚊。也有一些是本字借为他用,故在原字上另加形符表示原义,如熨,暮。这是由汉字作为记录工具的本质决定了的,文字有区别率和经济率两个标准来支配它,在准确记录语言的前提下,它需要最简洁经济,因此文字要简化。在记录的准确清晰的要求下,它必需有一定的区别率,所以有一些必要的繁化。这些都是正常的,我们不应对俗字加以排斥。当今社会上仍在不断产生俗字,如以元代圆,以郿代餐,以咀代嘴,但我们并不急于把它们吸收到正字中来,这并不是保守,而是因为它们必需经过时间的检验,的确有生命力的字,会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吸收到正字中来。正俗字也是异体字的一种。 古今字、同源字、分化字这三个概念有交叉,但也有不同之处。古今字顾名思义它们产生有早晚之别,如取、昏、与、齐、莫是古字,娶、婚、欤、斋、暮是今字。这里所谓的“今”往往是指中古以前,中古以后产生的字常常被认为是俗字,带有一种贬斥的意味,而“今字”则没有贬低义。其实“今字”产生的机制与“俗字”是相似的,如取、莫加形旁为娶、暮,果、梁加形旁为、,只因为前者时间久远,人们已接受它们。而后者产生时间晚,便被斥为俗字罢了。

同源字指有共同意义来源的字,要理解这个概念,先要知道什么是同源词。王宁先生指出:“由一个根词直接或间接派生出来,因而具有音近义通关系的词叫同源词。”[3](P49)同源字即记录同源词的书写形式。同源词的产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往往有一段时期混用,然后分工才逐渐明朗,最后分化成功。如禽、擒。禽字古字形象用网猎取动物,当是表示擒拿的意思,而且被擒拿的对象也叫禽。所以禽字兼有了擒捉和禽兽二义。后来才由擒字分化了动词义,而禽只指被擒捉的对象,并且偏指鸟类而不含兽类了。

上文谈到的娶(取),昏(婚),擒(禽)等字,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以将每一组的后一字看成前一字的分化字,因为它们分化了原字的一部分意义。但古今字不一定起到分化意义的作用,如鄀与菽,冂、鄀与鄃是古今字,但意义无别。清王筠在《说文释例》中将加了形旁后意义与原字无别的称为累增字,将加形旁后意义与原字有别的称为区别文,是很有道理的。同源字很多情况下并不通用,也不一定分化原字部分意义,如葫与壶,灌与鄅(灌祭)。同源字强调的是意义相通,而不管这些字在实际使用中是否可通用(当然有部分是可通用的)。古今字强调产生时间的先后,它们大多数意义有分化,但也有少部分无意义分化,增加表意部件只是增强汉字的表义性。分化字则强调是否出现意义分化。三者侧重点不同,故有联系又有区别。

5形义同音异

这类字很少,我们称之为异读字,如嘏gǔ,又读jiǎ,意思均是福。shī,又读shāi,均指斟酒。一些字有文白二读,也是异读字。如薄bó,báo;剥bō,bāo。前者是传承下来的读书音,称文读;后者是口语音,称白读。不起区别意义作用的多个读音对语言文字来说是赘余,故应逐步清理。

准确认识汉字的字际关系,对语文教学、古籍整理、出版编辑等工作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通假字、假借字、古今字、同源字等概念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有必要进行清理,但由于篇幅所限,这些问题尚未能深入展开分析,只能将一些主要观点提出来以就教于方家。

[注 释]

[1]林仲湘,李义琳.新旧字形简论[A].汉字字形研究[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王宁.训诂学原理[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

[参考文献]

[1](汉)许慎.说文解字[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2]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语言文字规范手册[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7.

[4]王宁.汉字学概要[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陈朝珠,女,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中文教研室教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13
  在汉字的科研和教学中常常涉及到“字际关系”这一术语,但关于什么是字际关系,它包含哪些方面的内涵,却很少有人进行系统论述。本文拟对汉字的形、音、义之间的关系做一番疏理,以便对字际关系有一清晰的认识。
  字际关系,简而言之就是指汉字单个字符之间的相互关系。首先要明确的是,汉字学上所讲的字际关系不是字与字之间的修饰或支配等关系,如“师生”中的“师”与“生”是并列关系,“中医”中的“中”与“医”是偏正关系,这种分析是以词为基本单位而进行的,这是属于语法分析的范畴。在汉字学上所说的字际关系是指字与字间在形、音、义方面的关系。众所周知,两个事物之间的关系一般有相同、同中有异、相异三种情况。字与字之间也是如此。  还要明确的一个概念是怎样算是一个字。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要看你从什么角度来看。比如说:泪与是一个字,这是站在词本位的立场上说的,因为泪与都是记录了“眼泪”这样一个意义,所以它们是同一个字。而花1(植物的花朵)与花2(使用、耗费)是两个字,因为它们记录的是毫不相关的两个意义,所以工具书(如《现代汉语词典》)分列为两个词头。但从形体上看花1与花2是一个字。一般说来汉字学是以字形为本位的,但也兼顾意义,而用“字符”来表示仅仅从形体上区分汉字。  如果两个字在形音义上都毫无瓜葛,我们说它们相异,如“山”和“水”是两个完全相异的字。如果两个字形音义完全相同,我们说它们相同,如“大鱼吃小鱼”中的两个鱼字。如果两个字在形音义任一项上发生联系,我们称之为同中有异,如上举泪和;花1和花2。这么一分,相同、相异两种情况都显得比较单纯,而同中有异这一类显得非常复杂,因此这一类情况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实际上我们在科研和教学中所讨论的字际关系主要就是这一类。下面将形音义三者的同异关系及其文字学术语列举如下:
  形同音义异:同形字;
  音同形义异:同音字,通假字,假借字;
  义同形音异:同义词,方言转语字;
  音义同形异:异体字(异写字、异构字),繁简字,新旧字形,正俗字,古今字,同源字(分化字);
  音形同义异:同形字;
  形义同音异:异读字(文读与白读)。
  上所列6种情况,有些比较简单明了,有些则错综复杂。所列举的术语一般来说每一术语均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汉字。有些虽然是针对单个汉字,但隐含了与它相对应的另一个字。如异体字,隐含了正字或规范字这么一个对比概念。所以这些术语都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进行对比方能成立,没有对比则无所谓“同”或“异”。下面将逐一进行分析。
  1,形同音义异
  这类情况比较简单,只有同形字一种。同形字只是字形相同,而字义字音完全不同。如叶1(yè),表示植物的叶子;叶2(xié)表示声音和谐。树叶的叶原写作叶,简化后与叶2同形。又如:听1(tīng),听觉,原作听,听2(yǐn),笑貌。宁1(níng),安宁,宁2(zhù),古代宫室屏门之间。古原有桔1(jié)字,用于桔梗、桔槔等词,后人又造桔2(jú)字作为橘的简化字,二字同形。上面所说第5种情况也称同形字,但它们的音也相同,由于汉字在总体上同形字不多,所以不再分为两类,一并称为同形字。如胄1(后代),胄2(头盔),二字均读zhòu,但意义毫不相关,原本它们是不同的两个字。《说文解字·肉部》:“胄,胤(后代)也。”下面的月原来是肉的变体。后代犹如我们今天说亲骨肉,故从肉。《说文·郥部》:“胄,兜鍪(头盔)也。”下面的月原来是郥字,郥是帽的古字,头盔是戴在头上的,像帽子,故从郥。只是因为书写的便利,肉、郥都写成了月,使它们合而为一。
  2,音同形义异
  这一类包括同音字、假借字、通假字等。同音字即读音相同的字,如:一、衣、医均读yī,但它们的字形字义均不相同。汉字是表意文字,在语音上的区别度远远低于表音文字,同音字很多,有时会造成意义上的混淆,必须借助字形把它们区别开来。如“yīshēng都是好人”这个句子必须借助字形才能确切知道它的含义。假借字和通假字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借用一个在意义本不相关的字形来记录语言中某个意义。它们的区别在于,假借字是本无其字的借用,通假字是本有其字的借用。如作为代词和语气词的“其”最初没有造字,借用表示“簸箕”义的“其”来记录语言中的代词或语气词。那么“其”在表示虚词义时是假借字。假借字最初没有造字往往是因为某个意义比较抽象难以具体表示,典型的假借字如:来(一种麦子)、离(黄鹂)、我(武器名)、它(蛇)、东(布囊)、南(乐器)、万(蝎子)、也(女阴)、难(鸟名)、焉(鸟名)、不(花托)等。这些字很早就被借用,它们的本义反而不为人知了。通假字则是原来有一个字表示某个意义,但却因各种原因写了另一个字,简单地说就是早期文献中的错别字。如《史记·项羽本纪》中刘邦对项伯说:“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这里“倍”是“背”的通假字,表示背叛义。表示背叛的本字应是背,但却写了意义无关的倍字,所以倍是通假字。对通假字有的学者将其范围扩大,将假借字、古今字、同源字甚至异体字包括在内,我们认为在理论上是不妥的,但在操作上不妨略作变通,对初学者可以用通假字这一概念笼统地指称有相互通用关系的诸多类型的字。从严格意义上说通假字是很少的,现在一些解释通假字的工具书,所收词条洋洋大观,其实很多都是假借字、古今字和同源字。其中假借字与通假字的关系尤其难以理清,它们的借字和被借字在意义上都没有联系,由于上古材料的有限,我们不能清楚地判断在该文献产生时通用的这两个字是否都已产生,因为只有两字都产生,才能说二者通假,如只有一字,则无“通”可言,只是单纯的假借。如“蚤,早”。“早”字晚出,在上古文献如《尚书》《诗经》中只能借“蚤”为之。当时即使想写正字也不可能,因为“早”字还未产生。即使都已产生,我们也难判断是否是当时的人在沿用古例,如在汉朝“归”、“馈”二字无疑都已产生,但《汉书》中表示馈赠义仍作“归”,如《东方朔传》:“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细君。”但我们不认为“归”、“馈”是通假,因为有其他材料可证明馈字晚出,《汉书》只是沿用先秦经典的惯例。古今字、同源字是在意义上有联系的,下面将会谈到。
  3,义同形音异
  这一类包括同义字和方言转语字。同义字在这里主要指等义词,它们意义完全相同,但是字形字音不同,如父、爸。这些字是因为古今音变造成的。我们知道古无轻唇音,重唇音与轻唇音在现代出现分化,故产生父(轻唇音)、爸(重唇音)之别。方言转语字即由方言音转变的,如表示植物的量词“株”,在一些方言读为dōu,造了方言字“蔸”,形成方言转语字。
  4,音义同形异
  这一类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主要有:异体字(异写字、异构字),繁简字,新旧字形,正俗字,古今字,同源字(分化字),等等。其中有一些概念有交叉,下面将分别论及。  异体字是指音义完全相同,在使用上也完全相同的一组字。有时指这一组字与确定为正字的字相对应的字。王宁先生又将异体字分为异写字和异构字。异写字指两字构造相同,只是书写上的变异,如郓春,光是部分笔画为了书写便利而粘连;峰郩,棋郪,鹅是部件的位置不同。异构字指两字的构造不相同,如:棋郬,泪,岳,野,村,灾鄍郮,碗郰。它们在构件上甚至在造字方法上是不同的,但它们音义完全相同,在任何上下文都可互换而不影响文意。  繁简字是音义完全相同但笔画繁简不同的一组字。从理论上说繁简字也是一种异体字,比如在汉字自然发展过程出现的泪、岳、杰等几组字,可以看成异体字,由于笔画繁简不同,也不妨可以看成繁简字。但现在一般所说的繁简字是指建国后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并推行的《简化字总表》里的那些字,以及根据类推原则可以类推的一些字。如宝宝,标标,夺夺,刘刘。而泪、岳、杰等字收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则看成是异体字。实际上泪与尘尘在产生过程上看并无区别,但前者收在《一异表》称异体字,后者收在《简化字表》称繁简字,这是一种人为的区分,并不是它们本质上有什么区别。《简化字总表》中还将一些本无关的字简化为同一字形,造成一些对应上的混乱,如将发、郹均简化为发,后(皇后)、後(前後)均简为后,这是不科学的,但目前只能承认既成事实。
  新旧字形是指在汉字流传当中,由于书写或印刷的需要,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使汉字形体发生细微的变化,一般不影响该字的整体外形。它们的音义是完全相同的,只是字形微殊。如吴吴,即郺,黄黄,亡郻,俞郼等,可以参看《新华字典》或《现代汉语词典》所附的“新旧字形对照表”。这些字在汉字整理中比较容易得到认同,故被研究者所忽视,今林仲湘、李义琳先生对新旧字形做了较深入全面的研究,可参看。[1](P70)  正俗字即正字和俗字。正字是指符合历代正字规范的字。古时的正字规范标准主要有《说文解字》及《干禄字书》、《五经文字》、《九经字样》、《字学举隅》等正字书。当前的正字是指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的汉字。俗字是指产生于民间,尚未被官方认可的字,正式的工具书中一般也不收录。中国传统文人一般有崇古心理,对新产生的字有所排斥,称为俗字,不用于正式文章中。士大夫对非经典中的文字甚至不敢下笔。据《邵氏闻见后录》载:“刘梦得作九日诗,欲用字,以五经中无之,辍不复为。”[2](P148)我们读《说文解字》也可看到很多地方徐铉加有按语“某字俗作某,非是。”不过徐铉认为“非是”的字,今天绝大多数都成了正字,如幌、袖、蚊、熨。俗字有两类,一类是新事物产生,需要给它们命名并赋予一定的书写形式,如上面的字;二是原字繁难人们用更加简易的字来替代它,如袖、蚊。也有一些是本字借为他用,故在原字上另加形符表示原义,如熨,暮。这是由汉字作为记录工具的本质决定了的,文字有区别率和经济率两个标准来支配它,在准确记录语言的前提下,它需要最简洁经济,因此文字要简化。在记录的准确清晰的要求下,它必需有一定的区别率,所以有一些必要的繁化。这些都是正常的,我们不应对俗字加以排斥。当今社会上仍在不断产生俗字,如以元代圆,以郿代餐,以咀代嘴,但我们并不急于把它们吸收到正字中来,这并不是保守,而是因为它们必需经过时间的检验,的确有生命力的字,会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吸收到正字中来。正俗字也是异体字的一种。  古今字、同源字、分化字这三个概念有交叉,但也有不同之处。古今字顾名思义它们产生有早晚之别,如取、昏、与、齐、莫是古字,娶、婚、欤、斋、暮是今字。这里所谓的“今”往往是指中古以前,中古以后产生的字常常被认为是俗字,带有一种贬斥的意味,而“今字”则没有贬低义。其实“今字”产生的机制与“俗字”是相似的,如取、莫加形旁为娶、暮,果、梁加形旁为、,只因为前者时间久远,人们已接受它们。而后者产生时间晚,便被斥为俗字罢了。
  同源字指有共同意义来源的字,要理解这个概念,先要知道什么是同源词。王宁先生指出:“由一个根词直接或间接派生出来,因而具有音近义通关系的词叫同源词。”[3](P49)同源字即记录同源词的书写形式。同源词的产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往往有一段时期混用,然后分工才逐渐明朗,最后分化成功。如禽、擒。禽字古字形象用网猎取动物,当是表示擒拿的意思,而且被擒拿的对象也叫禽。所以禽字兼有了擒捉和禽兽二义。后来才由擒字分化了动词义,而禽只指被擒捉的对象,并且偏指鸟类而不含兽类了。
  上文谈到的娶(取),昏(婚),擒(禽)等字,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以将每一组的后一字看成前一字的分化字,因为它们分化了原字的一部分意义。但古今字不一定起到分化意义的作用,如鄀与菽,冂、鄀与鄃是古今字,但意义无别。清王筠在《说文释例》中将加了形旁后意义与原字无别的称为累增字,将加形旁后意义与原字有别的称为区别文,是很有道理的。同源字很多情况下并不通用,也不一定分化原字部分意义,如葫与壶,灌与鄅(灌祭)。同源字强调的是意义相通,而不管这些字在实际使用中是否可通用(当然有部分是可通用的)。古今字强调产生时间的先后,它们大多数意义有分化,但也有少部分无意义分化,增加表意部件只是增强汉字的表义性。分化字则强调是否出现意义分化。三者侧重点不同,故有联系又有区别。
  5,形义同音异

  这类字很少,我们称之为异读字,如嘏gǔ,又读jiǎ,意思均是福。shī,又读shāi,均指斟酒。一些字有文白二读,也是异读字。如薄bó,báo;剥bō,bāo。前者是传承下来的读书音,称文读;后者是口语音,称白读。不起区别意义作用的多个读音对语言文字来说是赘余,故应逐步清理。
  准确认识汉字的字际关系,对语文教学、古籍整理、出版编辑等工作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通假字、假借字、古今字、同源字等概念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有必要进行清理,但由于篇幅所限,这些问题尚未能深入展开分析,只能将一些主要观点提出来以就教于方家。

  [注 释]
  [1]林仲湘,李义琳.新旧字形简论[A].汉字字形研究[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王宁.训诂学原理[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
  [参考文献]
  [1](汉)许慎.说文解字[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2]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语言文字规范手册[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7.
  [4]王宁.汉字学概要[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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