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的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1945年8月29日,蒋中正任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
1945年9月1日,国府在重庆宣布成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同时任命陈仪兼任“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的总司令。
1945年9月20日,国府补行发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
1945年9月28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成立“前进指挥所”。
1945年10月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先遣人员约80多人搭乘美国军机抵达台湾,并将前进指挥所移至台北。
1945年10月24日,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与长官公署、警备总司令部干部搭乘军机从上海抵达台北。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于上午十点于台北公会堂(今中山堂)举行。降方为大日本帝国所属第十方面军,而陈仪则代表盟军太平洋战区最高统帅受降。同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运作,机关处所设于原台北市役所(即现在行政院院址),取代台湾总督府成为台湾最高行政机关。
1946年2月20日,行政长官公署对原台湾总督府完成台湾省军事交接。
1947年2月28日,全台发生动乱,史称二二八事件。
1947年4月22日,行政院会议决定撤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组为台湾省政府。
1947年5月16日,废除撤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成立台湾省政府,首任主席为魏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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