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只赔300

我想问下,我阿姨带着我开电瓶车在路上。一辆货车把我们挤在一个石墩子里。电瓶车损坏严重,我的脚也受伤了,外伤严重但是没有骨折。交警认定货车大部分责任,我阿姨小部分责任。我无责。可是交警却判定货车司机只需要赔偿我300元,电瓶车500元。电瓶车其实已经报废了。是否公平?我们是在浙江宁波的。有详细的追加分!

第1个回答  2020-03-23
不公平
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可以提供医院的伤情鉴定书和诊断病例证明等以及药费收据等等法院会以这些为证据参考最终判定应该给多少钱大货车应付全部责任因为事发时大货车应该是能看到你和你阿姨的
或者很有可能是违章了
而你和你阿姨根本看不到后面的车
而且我估计货车在通过那里时并未减速
第2个回答  2020-04-08
算公平了吧。你外伤严重最多也就缝几针养着。也没多钱。一个小的二手电瓶车也不到1000元。再说你那电瓶车里面零件也不会都坏。坏严重的也就是外壳。而且对方也不是全责。赔这些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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