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概论复习笔记—第二章国家与阶级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7
第一节 国家的起源
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国家起源的问题进行了精辟、详细和科学的阐述。关于国家起源,主要有两个观点:一是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二是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这两个观点都源于“生产力”的发展。
一、原始氏族公社制度
1. 国家产生以前的社会形态是原始社会,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为原始公社制度和氏族社会组织。这两种制度受到劳动发展阶段和家庭发展阶段的制约。
2. 人类最古老、最原始的家庭形式是群婚,群婚的第一个阶段是“血缘家庭”,随后发展为“普那路亚家庭”,即禁止兄妹结婚的一种形式。氏族是具有血缘关系、同族内部禁止结婚的人们的集团,是国家产生以前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组织形式。
3. 以氏族为核心,原始公社制度有三种形式:氏族、部落、部落联盟。
4. 原始氏族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以“血缘亲属关系”为纽带联系社会成员,实行原始民主制的全体氏族成员共同的管理组织。在氏族组织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都是互相帮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国家的产生及与氏族组织的区别
(一)原始社会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内容
1.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畜牧业与农业的分工,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分裂,给社会带来了剩余产品、私有制出现、父权制代替母权制、家长制家庭的出现等四种结果和变化。
2.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是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给社会带来了奴隶制的巩固与发展、耕地成为私有财产、部落联盟出现等三种结果和变化。部落联盟机关的组成包括军事首长、议事会、人民大会。
3.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促进了手工业与农业分工,产生了直接以商品交换为主。分工的两个结果是金属货币和人们流动比较大,原有氏族与其他部落的居民杂居起来。
(二)恩格斯对国家的理解
1.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
2. 恩格斯这个论断说明了三点:国家是个历史现象,它不是从来有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的作用是缓和冲突,是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3.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揭示了国家在氏族制度废墟上产生的三种主要形式:雅典国家、罗马国家、德意志国家。
4. 国家根本区别于氏族组织的主要特征是按地区划分居民,而氏族组织是按血缘关系划分居民。公共权力的设立,即暴力机关。
三、剥削阶级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
1. 神权论认为,国家源于神,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神,即上天或上帝。代表人物有奥古斯丁、阿奎那、中国汉代的董仲舒。
2. 契约论的基本观点是国家是人们相互之间或人民同统治者相互订立契约的结果,即国家是共同协议的产物。社会契约论的提出者是卢梭,代表人物还有霍布斯、洛克、格老秀斯和斯宾若纱。
3. 暴力论者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是人对人使用暴力的结果。代表人物有德国哲学家和经济学家杜林、19世纪至20世纪资产阶级法学家兼社会学家巩普洛维赤及无产阶级的叛徒考茨基。
第二节 国家的本质与职能
国家的本质问题是国家学说的核心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定义
所谓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阶级的机器。这个定义是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阐述的国家观点的全面的概括,具体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1. 国家是阶级社会的组织,核心是说明国家是一个历史现象,国家的出现是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
2. 国家是阶级统治,表明国家的本质,从国家的本质还是从国家的外观形式来认识国家,是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与非马克思国家观的基本区别。马克思认为政治统治的力量特点是:政治统治是统治阶级的联合力量,是统治阶级共同的集体的意志和力量的表现;政治统治是统治阶级有组织的力量。
3. 国家是个机器。
二、国家权力
1. 国家权力又称政治权力、公共权力,是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作为社会整体的代表,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权力。
2. 国家权力与社会相分离的具体表现有三个方面:管理者的常任化和管理机构的专门化形成了国家机关;职业性的常备军的建立;赋税制度的确立,成为保持公共权力存在与运作的经济基础。
3. 国家权力特性主要表现如下几个方面:强制力的垄断性;普遍的约束力;主权性,所谓主权是国家权力的主要属性,也是一个独立国家所不可缺少的条件。
4. 国家的三要素国家主权、领土、居民。
5. 国家与国度的区别在于:国家是按历史发展阶段,按阶级性质划分的;国度是按政治地理位置划分的。
三、国家的基本职能
1. 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国家活动的总方向、基本使命、基本目的,是指全部国家机器的基本职责和整体功能。国家职能的主要类型包括内部职能,包括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外部职能。
2.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国家的职能体现在社会主义国家本质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的总体要求,社会职能表现为组织经济与文化建设;政治职能表现为民主法制建设。
第三节 国家的消亡
一、国家消亡的历史必然性
1.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揭示了国家是人类社会一个历史现象,它有发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
2. 恩格斯认为国家的消亡的前提是阶级的消亡,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3. 国家消亡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应有命题,是社会革命的结果,但“自行消亡”的国家只能是社会主义国家。
二、国家消亡的条件和途径
国家消亡的条件:“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概括地说,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的完全消灭,是国家消亡的政治条件:
1. 旧社会分工和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差别的消除,是国家消亡的社会条件。
2. 全体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是国家消亡的精神条件。
3. 在全世界消灭一切剥削制度,使全人类获得解放,是国家消亡的国际条件。
4. 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国家消亡的最根本条件。详情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大家正在搜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