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据的进项发票比实际到的货多5.9元(含 税),怎么办?

7月公司用银行预付货款18109.7元,当月到货18109.7(含税)暂估入库,
8月票到的却是18115.6元(含 税)。请问我这个月要做哪些会计分录?---明细,票多开的5.9元(含税)金额如何处理为妥?
这样好麻烦呀,有没有其它的办法,财务经理让我把税额先做上,怎么做?
银行汇的款是18109.7元呀

第1个回答  2010-08-24
如果对方不会在以后发票中少开5·9元,你也确定不会再补付这笔5。9的差异的话,你可以忽略这笔小差异,即不要需要调整原来的暂估计分录,只要把税的差异调整进去即可,因为你可以多抵扣这个5。9,但不用支付: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9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 5。9

如果以后要补付差异,则上面的分录贷方,改为应付帐款,同时还要调增原来暂估的存货。

参考资料:如果您的回答是从其他地方引用,请表明出处

第2个回答  2010-08-24
根据你的问题以及会计实际操作上的处理给你一下解答:

一是,8月票到时,先冲销7月份暂估入库的单据,

一般你公司和对方公司都应该是长期合作关系的,

那就按他们发票的金额18115.6元入账,下次采购时,

再让他们少开5.9元的发票,这样往来款项与实物都相符了

二是,如果你们公司和对方就是单独的一次采购,联系很少

那么,就让他们从新开票吧。

三是,相当于你退货5.9元(含税),实际货物不用退,

按退货的程序办理,红字冲销掉5.9元,就相符了。

四是,你要问清楚是不是你们采购的材料临时涨价了,对方

按新价格计算开票的呢?如果这样的话,就是你们少付对方货款了

只要再补足货款就行了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
第3个回答  2010-08-23
按正常记帐,然后购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去国税办理红字通知单,然后交销方开5.9元的红字票冲,或者直接退回去重新开票。
第4个回答  2010-08-24
一是让对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再就是你暂估入库不应该按含税的金额,应该按无税金额暂估的,因为如果暂估当月材料已经消耗了的话,消耗成本就属于多消耗了
多开的部分进成本可不可以,然后再考虑怎么做账
第5个回答  2010-08-24
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1、先红字冲回原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18109.70
贷:银行存款-18109.70
2、按照收到的发票的金额、税额记账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15483.42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32.18
贷:银行存款18109.70
贷:应付账款5.9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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