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  基金预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0

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章着重于基金预算的管理。基金预算的设立是基于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规,旨在精确反映基金的年度收支状况,确保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第八条规定,预算编制需考虑多方面因素,如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经济发展预测、参保人数变动、缴费与享受待遇人数、政府补贴标准以及基金产生的利息等。预算需细致规划财政补贴支出,确保资金分配的合理性。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负责编制预算草案,并详述可能导致财务状况重大变化的项目。


第九条强调了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经办机构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完成年度预算草案,并上报给当地政府。预算批准后,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预算执行进行批复和监控,确保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程序执行。同时,经办机构需要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规定,基金预算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调整,须经经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的逐级审批,最终报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批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审批流程进行。




扩展资料

为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制定《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12月29日由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以浙财社〔2011〕357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基金预算、基金筹集、基金支付、基金结余、财政专户、资产与负债、基金决算、监督与检查、附则10章41条,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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