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荣誉制度的英国荣誉制度的由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英国的荣誉制度根据候选人的成就、服务和勇气给予国家奖励,通常每年评选两次,分别在6月女王的生日和新年时公布。另外,虽然有着一套严格的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但却并没有一部完整和全面的成文立法,这也算是英国荣誉制度的一大特点。现存的有关荣誉制度的一个法规是《1925年荣誉封号(防止滥用)法例》。当时制定这条法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人以英国传统的荣誉封号换取利益。
英国荣誉制度由内阁办公室礼仪书记处负责管理。国家荣誉候选人的提名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公众提名;二是由政府部门提名。
由公众提名的候选人将由评审委员会的初选机构进行筛选。初选机构将把候选人的材料送往外部的相关机构和熟悉候选人工作领域的部门,征求意见后将初选名单交给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由政府部门提名的候选人将由政府内部的一个评审委员会进行筛选,然后再将名单交给评审委员会。其中,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和国防部推荐的名单将由部门进行提名、筛选、评审,并最终确定。
评审委员会收到名单后,将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分为两个等级---主委员会和八个分委员会。八个分委员会分别为艺术与媒体、体育、卫生、教育、科技、经济、社区志愿者与地方服务,以及国家委员会,分别涉及不同的领域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保证公正性,委员会的成员都是公开招录,委员会主席和绝大部分成员的身分都应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些分委会才会考虑引用一些官方人员。被送到评审委员会的名单,根据候选人工作领域的不同,由分委员会先进行评估,然后再将评估后的名单送交主委员会。主委员会在经过讨论和审议后,确定最终名单并送交内阁办公室,由办公室书记将名单呈交首相,再由首相交给女王,进行最后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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