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洞腐尸案”嫌犯审讯60天终招供,证据链完整为啥能审这么久?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8-07
因为这个嫌犯没有招供的话,就没有最后的证据证明这件事情,是很难进行判决的。
第2个回答  2020-08-07
可能嫌疑犯不认罪,嫌疑犯自己不认罪又提出上诉所以就审这么久。
第3个回答  2020-08-07
因为是谋杀案,审讯的过程比较复杂,所以在时间上会比较长,但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第4个回答  2020-08-07
因为他知道犯的是死罪,一旦开口认罪,面临的他的是死路一条,有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感觉,法律还是要求得有口供,所以才耽搁这么久。
第5个回答  2020-08-14

喜欢看刑侦题材影视作品的人都很熟悉,当把犯罪嫌疑人捉捕归案之后,并不是代表着案件的结束,在某些时候这才是案件的开始,因为这许多时候犯罪嫌疑人会抱着各种侥幸的心理会各种抵抗警方的审讯,要么不张口,要么拼命的抵赖,就算是证据十分充分,也是各种不承认,这个时候就需要警方和犯罪嫌疑人开始斗智斗勇的战争,如果犯罪嫌疑人各种抵抗,就很容易造成在长期审讯中得不到相关的口供,可是在许多时候,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又是重要的依据。

一、溶洞腐尸案审讯60天,终于突破。

1994年1月1日,荣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来牟乡(现来牟镇)一偏远溶洞内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经过勘查,确定了尸体是一名男性,因头部钝器伤致死,确定为他杀。警方很快确定了受害人为此前失踪的村民莫某某。

莫某某尸体在溶洞被发现的消息迅速传开后,有重大作案嫌疑的邹某某第二天就从当地消失。但由于当时的侦查技术比较落后,邹某某出逃后又根本不与家人亲友联系,在漫长的20多年里,警方始终没能找到有效的线索和突破口。后来无意当中,获得了邹某某的年轻时候的照片,通过比对最终将改名为林某某的邹某某抓获,但对当年杀害莫某某的犯罪事实拒不供述。

荣县警方在抓回邹某某的60天里一共开展了30多次审讯,每一次的审讯时间都在3个小时以上,最多时候有七八个小时。审讯材料厚达半米高。经过多方工作,最终邹某某开口交代了犯罪经过。

二、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定罪的重要依据

1、为检察院提供足够的证据。

虽然我国早在2001年的时候,就对有关的杀人案采取过零口供的方式将犯罪嫌疑人定为死刑,可是在大部分的时候,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依然还是很重视,因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能够充分的佐证相关证据的客观和公正性,避免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因为某一个证据出现瑕疵而导致整个整个证据链被推翻的情况,如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将会给诉讼、审判工作带来额外的困扰。

2、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将相关案件办铁案。

同时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也能够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冤假错案之中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都是有问题的,也就是这一些口供为平反冤假错案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同样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也能能够将相关的案件办为提案,也能够给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和提起诉讼的控方律师,提供提供一个直关的了解,为犯罪嫌疑人准确量刑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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