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名字顺序是怎样的?

记得上学时候,老师说过,外国人是名在前,姓在后的。可是为什么会有姓在前名在后的情况呢? 在看《终结者》的时候,史瓦辛格同志来到80年代的纽约,通过电话本找萨拉康纳的时候明明听口语时说的是萨拉康纳,可是电话本上却是康纳在前,萨拉在后。 《玩命快递2》中,主角的名字是Frank Martin,别人也称呼他弗兰克。可是他打电话叫批萨饼的时候却说自己是马丁.弗兰克。 好像在比较正式的场合和书面语中,他们都用了姓在前,名在后的方式,这是为什么呢? 是习惯还是什么呢?

第1个回答  2019-07-02
现在大多数的英语国家的人士名字通常由三部分组成:
(1)教名
given
name/Christian
name(教名)/first
name
(2)中间名
middle
name
(3)姓氏
surname/family
name/last
name
Full
name=(1)+(2)+(3),
全名=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
(1)Christian
name(教名)顾名思义是指那些信仰基督教的教徒们才适用的称呼。由于大多数英语国家人士系基督教徒Christian
name
亦被视为given
name

first
name
的同等词。
(2)middle
name(中间名)通常是为纪念先辈或父母亲朋中受尊敬人士而用其名来命名的,一般说来中间名的纪念色彩较浓。
(3)family
name
(姓氏)和中国差不多,继承父辈的,只是位置是在最后。
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
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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