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途中,景点与行程单上不一致,旅游法有什么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9-15
大家都知道,以前很多导游的经济收入主要靠带团购物和逛景点吃回扣,而《旅游法》要求“不强迫旅游购物”,却把导游服务费提上了议程。同时要求旅行社与导游订立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那么《旅游法》实施几天来,这些规定落实的情况如何?记者专门做了一番调查。在西安南郊一家旅行社,说起刚刚实施的《旅游法》对旅行社有什么影响,负责国内游门店的接待人员说,看看他们这张和游客签订的“一日游”合同,您就知道有什么变化了。记者注意到,在这份合同里,除了和游客在旅游方面的协议外,还多了一项“导游服务费”。旅行社一位值班主任说,其实他们几年前就已经按照《旅游法》的一些内容在做,除了给临时聘用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外,聘用导游都签订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那么《旅游法》维护导游合法利益的这些规定,导游又是怎么看的呢?导游1:那个合同我还没有看到,把我的导游证号要去了,合同我还没有看到,应该属于那种正规的吧。导游2:他们说新旅游法下来后,合同就会陆陆续续(签订)。记者:和你们签合同?导游2:嗯对。导游3:导服费肯定有的,现在都是三百块钱一天,如果人少的话是200块钱导补,人多是300块钱。由此看来,《旅游法》刚实施,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另外,《旅游法》第三十八条还规定,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在实际操作中,情况又怎样?记者在走访了几家旅游景点看到,一些景点专门给导游设立了团体购票窗口,基本都是“签单式”服务,并没有发现导游垫付情况。采访中,不少导游表示,现在《旅游法》实施了,明确了“旅游服务费”和他们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但在记者调查中发现,还有一些旅行社并没有开始执行《旅游法》记者:现在旅游合同上有导游服务费?导游4:现在的我还没有见。记者:合同上有没有导游服务费这一项?导游4:没有。记者:那你现在工资给你咋发的?导游4:我们全是按之前的。记者:缴纳社会保险了吗?导游5:没有,基本上西安这个地方旅行社不管导游的养老。我希望旅行社正式聘请的导游在养老和医疗上有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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