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内阁制确立时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6
责任内阁制确立于1721年。在此之前,内阁制处于发展初期,始于16世纪并延续至18世纪。辉格党在18世纪初英国政坛占据主导地位,掌握了实际政权,英国的内阁制由此逐步形成。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首位内阁首相,负责主持内阁会议并协调各部门工作,标志着责任内阁制的正式确立。
责任内阁制的定义是: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这种政权组织形式起源于18世纪初的英国,由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内阁制与议会制相辅相成,内阁成员通常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对议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如果议会通过“不信任案”,内阁必须全体辞职,或者请求国家元首解散议会,进行重新选举,以决定内阁的去留。有些国家虽然政府被称为内阁,但实际上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是由君主或总统直接控制,这些不是内阁制,而是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或总统制。
英国国王早在宫中就有召集贵族、大臣和高级教士开会讨论国家大事的传统。光荣革命后,国王经常在一个秘密的小房间内召开这些会议,因此人们称之为内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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