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在哪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5-25

总结【大理寺】


大理寺是中国封建王朝建立的负责审查刑事案件的官方机构。西汉景帝改廷尉为大理时,有设府之势。大理寺正式设立于北齐,隋唐以后历代都有此机构。


朱元璋元_二十七年,大理国政权设立大理寺卿嘉靖年间(1367年),以正三品的品级,跻身于大九卿。次年,朱元璋称帝。之后,名称和编制经常改变。明朝永乐年间,方成定制:大理寺有一清,为三品;有一左一右邵青,是第四品;左太阳穴一人,右太阳穴一人。大理寺有左右两个下属寺庙,各有一人六品。寺二人,从六品;评价四人(最初定右评价八人,弘治时降为四人)。此外,还有一个部门办公室处理文件。


至于左寺右寺的分工,明初,绑军的归左寺,绑民的归右寺。永乐迁都后,决定梁静、五福、六部、经纬衙门的刑事案件审计归左思。顺天、应天的布政司、都司委办,南、北的直隶卫生所,州、县,外浙属右庙的刑事案件审计。万历九年(1581年)受命掌管刑部十三司、都察院十三路。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贵州六道属于左寺;江西、陕西、河南、山西、湖广、广西、云南七路属于右庙。


明朝的朱元璋非常重视大理寺。据《明代典则》年记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六月,毛将知青周从大理寺丞提升为大理寺卿,并说大理的卿,也就是古代的廷尉,是大理寺的官。仅有的汉人叫、于定国,唐人叫戴州。盖以其公正之心,议法以赦,狱以无不义,故后世。今天任命你为大理寺卿,是为了让你的惩罚成为犯罪,而不是深刻。少数可以是古人,不负责任。


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为三法司。刑部收天下都察院纠察他们,大理寺驳斥他们。大理寺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批,任何人犯了什么罪,都会依法予以批驳;如有不妥,查明细节,确保刑罪相符,不冤枉无辜。由惩罚部和五个军事总督处理的每一个案件办事处和都察院共同组织的狱讼,送大理寺审查,依法纪重新审查案情和犯人,待全部感情和罪行属实后,才报请朝廷核准,否则改驳令,进行驳正。第三,如果起草不当,就去问官员,然后和他辩论。


与法律法规有严重冲突的地方,可以由其他公司重新质询,并组织九方会议。如果反复反驳失败,请放弃。没有大理寺的批准,所有的部门都不能t决定是否发案,如有差错,会被纠察。大理寺审理案件,早期有刑具和监狱。弘治以后,只看卷宗,庙里犯人不多。对大案要案,三司合议,刑部、都察院为初审,大理寺为复审。


由于大理寺官员应该公正、严谨、无私,精通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判案能力,所以明代大理寺官员的任用非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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