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抵税?

比如说我进货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给我的票,我能拿去抵税吗?
还有平常的车票饭票乱七八糟的票可以抵吗?

第1个回答  2019-07-24

需要根据开具发票的性质来决定是否抵税,具体分为:

1、小规模纳税人给一般纳税人开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只有到税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才能按3%抵扣进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 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扩展资料:

凡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1、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

2、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征收率为3%,对方公司也只能抵扣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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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31

1、增值税:不可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施行简易征收,简易计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所得税:未取得发票的成本不得税前列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扩展资料:

1、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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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7-27

1、小规模纳税人给一般纳税人开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只有到税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才能按3%抵扣进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 票的;

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凡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征收率为3%,对方公司也只能抵扣3%。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的的是简易计税,直接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即可,不涉及进项税抵扣的抵扣,不管它收到的是普票还是专票,均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总而言之,普通发发票任何纳税人都不可抵扣进项税,只能正常入帐做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最新规定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加之国家对微小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很多一般纳税人跃跃欲试想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需要明确的是,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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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7-26

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抵税情况。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提问,主要依据有两条,均不适用。第一条因为是外购而不适用。第二条,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抵扣的问题,而不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有一特例。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 )X 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可凭进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免该相应进项税额;或者根据普通发票换算出进增值税税额后予以抵免.

当然,小规模纳税人抵免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并非"抵扣",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的征税方式是有本质不同的.

扩展资料:

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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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2019-07-24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税,原因如下: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

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一)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二)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三)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

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2、其它非正常损失。

(七)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中国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自取得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认证的(开票日期为2017年7月1日以后的,认证期限为开票之日起360日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经过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其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九)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十)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

上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若企业在购进时已结转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一经查实,一律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扩展资料:

准予抵扣范围: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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