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中央政体和地方政体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7-12
  一、先秦时期的政治制度

  1. 西周的分封制

  (1)概念: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子国,以拱卫王室的制度。

  (2)概况:①前提与目的:以井田制和宗法制为基础,以巩固周朝统治,拓展疆域为目的。②对象与内容:对同姓亲族(主体)、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土地和人口及物资、武装。③权利与义务:诸侯国可以拥有武装,征派赋役,在自己封疆内对下属再分封,但须承认周王权威,为周王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④作用:加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巩固了西周贵族集团等级秩序。

  (3)特点:受封对象多样;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土地与义务是周王与诸侯关系的纽带;层层封授。

  (4)瓦解: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井田制的逐步崩溃、周王室势力的衰微、诸侯争霸和兼并战争的进行,导致分封制瓦解。

  2.西周的宗法制

  (1)概念:是周人通过血缘宗族关系来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制度。

  (2)概况:①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②内容:嫡长子继承制;严格的大小宗体系;大小宗关系具有相对性;大小宗关系既是家族等级关系,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3)特点:嫡长子继承制是核心;族权与政权、财权的结合;以血缘关系来维护政治关系。

  (4)影响:既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与特权,又凝聚了宗族,防止了内部纷争,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稳定与团结。

  (5)与分封制的关系: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成为维护分封制的血缘纽带,巩固了分封制;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外在体现,二者互为表里,互相依存。

  3.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以宗法制为核心。

  (2)族权与政权结合,家国一体。

  (3)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度互为表里,紧密结合。

  (4)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二、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1.含义: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概念,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决策方式而言,指皇帝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个人专制独裁,帝位实行终身制和世袭制;中央集权是就中央与地方关系而言,中央统帅地方,地方完全听命于中央。

  2.形成原因:(1)经济上: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小农经济和封建地主经济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来维护他们的生产和土地所有制。(2)政治上:巩固国家统一的需要。(3)思想上:法家关于中央集权和法制的思想为其奠定了理论基础。(4)实践上:商鞅变法在地方建立县制,强化国君对国家的控制,为其提供了成功的经验。(5)秦的统一和强盛为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客观条件。

  3.内容:(1)皇帝制度:皇权至上,大权独揽;“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中央各级官员由皇帝任命并互相配合,相互牵制,保证皇权中心。(3)地方制度:郡县制。地方长官由皇帝任免,绝对服从中央。

  4.特点:(1)权力高度集中,皇权至高无上。(2)地方绝对服从中央。(3)以严格的选官制度和严苛的法律为保障。⑷官员职责明确,互相牵制。

  5.影响:(1)使秦朝国力增强,形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2)有利于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3)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形成。(4)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朝所沿用。(5)极易形成暴政,激化阶级矛盾,使秦短命而亡。

  三、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1.汉代

  (1)中央:①建立中朝,削弱相权。武帝时“中朝” 成为皇帝直接控制的中枢决策机构,三公九卿成为执行机构“外朝”。②东汉光武帝设立尚书台,取代三公权力。

  (2)地方:①汉初郡县、封国并行。②武帝置刺史制度,代表中央监察地方。③武帝颁布“推恩令”并“酎金夺爵”,解除了封国军政大权。

  2.隋唐

  (1)中央:实行并完善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尚书省下设六部,三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既合作又牵制,保证了君权独尊,是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2)地方:形成州、县两级,唐中后期广置节度使,造成藩镇割据。

  3.宋代

  (1)中央:二府三司制。三省长官不参与政事,设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掌行政权;设枢密院为最高军政机构,掌军政权;设三司使总管国家财政权。相权一分为三。

  (2)地方:削夺节度使、州郡长官和武将权力。州郡直属中央,地方财赋也由中央掌握;州郡长官之下设通判,行使监督权;派文臣出任地方长官。

  4.元朝

  (1)中央:废三省,实行一省制。只设中书省,并统领六部。

  (2)地方:实行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

  5.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特点

  (1)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日益加强,以皇权为核心的政体日益完备。

  (2)地方必须绝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

  (3)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管理,牢牢控制了地方官吏的任免与监督权。

  (4)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

  1.明朝

  (1)丞相制度的废除:①原因:吸取元朝权贵专权的教训;胡惟庸案成为直接借口;根本上反映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②措施:废行省,设三司;废丞相,权分六部,由皇帝直接管理。③影响:专制皇权最终战胜相权,发展到新的高度。

  (2)内阁制度的形成:①过程:明太祖设殿阁大学士以备皇帝顾问;明成祖时正式确立内阁制;明宣宗时内阁地位日益提高。②地位及作用: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或决策机构,只是备皇帝顾问的内侍机构。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

  2.清朝:设立军机处

  (1)原因:加强皇权;及时处理西北战事。

  (2)职能:雍正帝时设立,官员职级较低,受皇帝随时召见,只是跪奏笔录,上传下达。

  (3)影响: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标志着专制皇权达到顶峰。

  3.影响

  (1)积极: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有利于明清农耕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消极:封建制度日益腐朽,腐败现象严重;加强思想专制,束缚了近代文化的发展;阻碍了社会进步和资本主义萌芽;造成中国开始落后于世界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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