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禁忌的起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近代宗教学对于宗教禁忌的起源问题的研究,严格来说,主要是从19世纪末期英国宗教学者罗伯特森史密斯开始的,弗雷泽和以杜尔凯姆、尤伯特、摩斯为代表的法国宗教社会学派和瑞典的瑟德布罗姆发展了史密斯的理论。他们的理论很有影响,也有其合理的因素。在这里主要介绍他们的观点。
史密斯的名著《闪米特人的宗教》通过大量事例得出了一个结论:闪米特人把事物区分为神圣的事物和非神圣的普通事物两类。所谓神圣的事物(Holythin8s)乃是慑于神的震怒而在严格的限制之下才能使用的事物;与此相反,非神圣的普通事物(Commonthings)是指那些不伯遭受自然惩罚,可以随意使用和摆布的事物。他指出,神圣一词源出闪族语,含有“分离”(SeparationorWithbrawal)的意思。因此,神圣观念即“禁止”(Prohibition)的观念。神圣的事物是禁止人们随意使用和处置的事物,或者是在某种特殊情况下禁止使用的普通事物。被人们列入此种禁止规定的事物,可以是特定的时间、地点和人物,也可以是许多自然事物,而对这些人、时、地和物所作的禁成规定就是宗教学、人类学所谓的“禁忌”。所以,神圣物和神圣观念和禁忌规定有密切关系,在根源上二者是相同的。史密斯还指出:在古代人关于神圣物的观念中,有两类事物:一是崇高洁净的事物,是为洁净的神圣;一是污秽不洁的事物,是为不洁的神圣。人们对这两类事物都作出了禁戒规定,不准任意处置。他们坚信如果违犯这些规定,就会遭到超自然力的灾难性惩罚。故这两类事物都被看成是不同于普通事物的神圣物。只不过这两类神圣物与神的关系不同:纯净的事物与神有关,和神发生联系,人们不能随意使用;不净之物则使神讨厌,如予使用便是对神的渎,所以也不能使用,不准它在神圣的场所出现。 根据史密斯的研究,禁忌作为一种宗教行为和宗教现象;与关于神圣事物的观念和意识同时产生的。一当古代人把神圣物与普通事物区别开来,就对之作出了不同于对待普通事物的禁戒规定,从而就产生了宗教禁忌。
史密斯的密友弗雷泽以更丰富的事实论证了禁忌规定与神圣观念的联系。他在史密斯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关于洁净物的禁忌和关于污秽不洁物的禁忌的一致性:在未开化民族的心目中,洁净与污秽尚未有严格的区别,对这两类神圣物的禁忌规定在表现形式上大致是一样的。那时,神一样的君主、首领或僧侣们严格遵守的洁净祭仪规则,同杀人者、服丧者、产妇、月经期处女、猎人、渔夫等各自应该遵守的禁令有许多一致之处。对于现代的文明人来说,这两种人所处的境遇和特性是完全不同的。一般总是把前者视为神圣,把后者视为不洁,不属于神圣之列。但是原始民族却认识不到这种区别。他们认为这两种人都是具有灵魂,在现实生活中会产生危险的力量。人们惧怕这种危险,于是便设法同它隔开,以此来防范它的危险势力的传播。这就是禁忌的意义和目的。
前万物有灵论的倡导者马雷特基本上也是沿着史密斯学说的方向前进的。他也把神圣观念作为宗教的根本特性。但他根据波利尼西亚宗教的调查资料,一方面把“玛纳”作为神圣观念的本质,另一方面则把禁忌一塔布作为玛纳的伴生物。因此,他认为最原始的宗教就是“玛纳一禁忌”两个观念的联合,并把这两个联合的观念看作是“宗教的最小定义”。
以杜尔凯姆及其门生尤伯特·摩斯为代表的法国宗教社会学派关于神圣和禁忌观念的研究大体上也是进一步发挥史密斯的学说。杜尔凯姆认为宗教发端于原始人关于神圣物和世俗事物的严格区别:当神圣物被区别出来以后,就必须有相应的一套“禁止”和“隔离”的禁忌规定。杜氏理论的特点则在于他认为一个社会集团的“神圣物”实质上就是社会本身,相应的禁忌规定则不过是把社会神圣化,而由社会集体设定的制度。杜尔凯姆以澳大利亚的图腾制度作为宗教禁忌之开端的典型。在图腾里有一种神秘的力量(玛纳),对之不可随意接近和使用。因而必须有禁令予以隔离,是为塔布(禁忌),反塔布的行为会受到惩罚,所以,杜氏认为塔布就是最简单形式的“神圣者”。
著名的瑞典宗教学家纳坦·瑟德布罗姆以更加系统化的理论形式阐述了神圣观念与禁忌规定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了他自己关于宗教之起源和发展的理论。瑟氏也把神圣观念视为宗教中最本质的东西。最原始的神圣观念发端于原始人对某些望而生畏,令人惊奇的事物的反作用,表现为嚎叫和绝望的叫喊声,然后通过语言形式给这种心理上的反作用以外在的表现,把它们叫做“伟大的”、“有力的”、“非常古老的”、“危险的”、“有功的”、“神圣的”等等。于是,人们便警惕地注视这些事物,用禁令之类限制性规定去对待它们,把它们和普通事物区别开来,成为“超自然”的“神圣”。“神圣”,既是生活所依,又有危险,这种两重性便派生出相应的两种宗教仪式。一是积极的仪式(Positiverites),以获得、集中和有效地应用神圣力量为目的,这就是通常所谓的禁忌。禁忌就是禁止使用神圣物。禁忌规定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危险,同时又是社会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的“无上命令”,是人对神圣承担的义务。瑟德布罗姆认为原始人的神圣观念和相应的神圣制度是当时社会的最珍贵的宝库,他们从中获得力量、成功和信心。而禁忌制度则加强和巩固了对神圣的信仰。因此,禁忌的神圣感乃是社会的生命和力量的源泉。
综上所述,从史密斯、弗雷泽、马雷特到社尔凯姆和瑟德布罗姆,关于禁忌的起源问题的学说,基本上是一致的,一脉相承的。他们都认为宗教起源于神圣事物与凡俗事物的划分。宗教意识发端于神圣观念,而神圣观念和神圣事物必然伴生相应的禁忌规定。禁忌观念是神圣观念的本质规定性,有神圣观念就必然有相应的禁忌规定,而没有禁忌规定,神圣物就必然与普通凡俗之物无异而不复成其为神圣。这就是说,所谓禁忌的起源,实质上也就是宗教的起源问题,二者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
上述关于禁忌一宗教起源问题的学说,在近代宗教研究中,除了在细节问题上尚有争议以外,在基本事实上已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类学和宗教史事实的证明,在基本理论上,得到大多数宗教学者的承认。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