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完整的办理攻略。以#办理的时间城市地点#(如#2018年6月北京海淀派出所#)为开头才视为参加活动,说说你认为办证过程中最艰难的环节,分享完整的办证攻略、图文结合更有机会拿到400元现金大奖
【办理机构】
申请人须先在“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完成填表等相关操作,根据预约受理时间,到受理网点现场办理。
【办理依据】
《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居住证》申领相关规定。
【办理条件】
申请人须先在服务平台实名注册、登录,根据选择的“居住时间”证明类型进行审核:以《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作为“居住时间”证明的,系统将自动比对,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进行网上申请,现场受理时不再审核《暂住证》有效期限;以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和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的,可直接填写《居住证申领表》,现场受理时须审核是否满足要求。您申请提交后,系统将会进行信息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系统通知,请及时查看并根据系统通知的预约受理时间携带相关办理材料到受理网点现场办理。网上申请只接受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网点办理,不能代办。
【办理材料】
1、若申请人以《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如下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若申请人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请居住证,则不需提供《暂住证》)
3)申请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①选择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与《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②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③选择连续就读的:提供连续就读证明,同时,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与《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2、若申请人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如下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的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
3)与网上申请居住证时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办理程序】
1、申请人网上申请,完成填表等相关操作操作,预约受理时间和受理网点。
2、系统后台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系统通知,申请人在预约受理时间到预约网点现场办理。
3、窗口受理人员现场受理网上申请居住证时,将核验您填写的身份信息与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否一致;同时结合您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审核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与网上填表信息是否一致;若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为居住时间证明,审核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对于按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情况,还需要审核住所证明材料。经审核存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故意篡改个人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被取消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系统默认使用您的身份证照片制发《居住证》,如果您需要现场拍照,请向工作人员明示。窗口受理人员还将翻拍您提供的证明材料,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完成受理。
4、若您网上申请时选择EMS居住证寄递业务(寄递费用为15元/件),EMS工作人员将于制证后配送到邮寄地址,请您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当面核验证件无误后将《居住证受理回执单》交回EMS工作人员;否则请您于15日后,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网点所属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5、公安机关和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您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有权注销您的《居住证》,同时取消您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
【办理期限】
申请人收到系统通知后,按照预约受理时间、所选择的网点现场办理。现场受理审核通过的,15日后发放《居住证》,因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
【受理时间】
要经常关注服务平台公示的网约现场受理时间。
#2018年5月杭州良渚派出所#
以前总是听同事说办理居住证多难,却体会不到,只有自己亲身经历时,才知道真的不容易。
先说下在杭州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办理居住证的前提是先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才能办理居住证(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
2、符合有当地规定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当地规定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当地规定的连续就读证明、当地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证明之一即可。(也就是满足上面任意一个都可以,我是带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求满一年。)
3、交社保满一年
在杭州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1、带上企业劳动合同(满一年)
2、社保满一年
3、带上身份证原件有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也可以。
4、带上一寸照片一张和社区的告知单
h5、填写省内邮政快递《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收费15元。也就是居住证下来之后会给你邮寄到公司或者住所都行,说的是15天下证。
另外在杭州,居住证也可以在网上预约办理。网上预约办理地址 具体流程如下:
简单说一下我办理居住证的流程,我居住的小区属于北宸社区,先去北宸社区办理居住证告知单(需要带上租房合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几分钟就办好了,然后会给你一张告知单。由于我在余杭区良渚街道,本以为在良渚派出所办理就行,谁知办理地点竟不在良渚派出所里面,而是在外面(古墩路永旺梦乐城斜对面余杭公安检查站那里)。
然后带上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满一年)、社保满一年、一寸照片一张、告知单,然后填了一张居住证申领表,就给办理了,交了15元,说是快递费,15天左右出证,到时会用邮政快递寄给我。(注明:周一到周日都可以去办理)
#2018年6月吉林长春南关区分局#
在整个吉林省,办理居住证的要求和手续是一样的。
首先,居住证的申领条件有三个,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申领
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后办理居住证。
居住满半年以群众在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为准。在同一城区内不同派出所内居住的,暂住登记时间累计满半年也可申请办理居住证。
第二,居住证的申领材料有三种,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申领
居住证申领一、按照购买(租赁)房屋条件申请居住证的
居住证申领二、按照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条件申请居住证的
居住证申领三、按照在当地连续就读条件申请居住证的
申领方式一的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片
2、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领方式二的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片
2、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申领方式三的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片
2、学生证原件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
第三,居住证申领的收费情况:首次办理免费
第四,居住证申领的流程为:
步骤一:登陆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居住证办理。
步骤二:根据“1.查找事项→2.详细信息→3.用户登录→4.在线申报→5.等待受理→6.办件办理中→7.办件办结→8.满意度评价”流程进行申请。
步骤三:携上述办理材料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领取居住证。
第五,居住证办理地点查询:
如图所示,只要在吉林省:“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的办事中心网页中按照实际就近选择城市-区县-派出所等信息,就可以在接下来的页面中看到详细的审批主体/办理地点/办理/窗口电话,方便了办理流程,体现了政府号召的“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第五,居住证的审批(办事)依据:《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内容如下:
《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2月14日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居住证管理,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全覆盖,维护居住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证的申领、发放、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委托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证相关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条 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的,代办人除提供委托人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十条 申领居住证,居住时间计算的起始日以申请人提供的居住地住址证明、就业证明、就读证明中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申领居住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第十二条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放居住证的,可以延长10日,公安机关或者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四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待遇。
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享受规定的优惠待遇;
(八)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适龄子女符合本省招生考试规定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普通高级中学和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
(九)国家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居住证持有人在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方面享受的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第十七条 居住证损坏不能辨认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手续。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居住证丢失的,原证件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补领手续。
第十八条 已领取居住证的居民变更居住地址的,可以凭已领取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居住地址后,符合变更后的居住地人民政府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待遇规定的,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九条 禁止伪造、变造、骗取、买卖、篡改、出租、出借、转让和非法扣押居住证。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办理与居住证相关事务时,可以要求居住证持有人出示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予以配合。有关部门发现伪造、变造或者冒用居住证的,应当及时通知所在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住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和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发放;
(二)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三)利用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住证等工作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四)将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五)篡改居住证信息。
第二十五条 居住证首次领取、地址变更、签注不得收取费用。居住证所需工本费和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居住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等实际,对落户条件作出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4月15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领取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满,证件持有人继续居住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时间连续计算。
另外,关于在吉林省办理居住证办理的相关问题,建议你这样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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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吉林省居住证是在2016年4月21日开始发放的,从暂住证到居住证,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从防范管理到主动服务的巨大转变。
因为媳妇怀孕要去医院建档,所以才去办的居住证,因为医院建档需要。
居住证有两种,一种是半年期的:一种是一年期的。
先说半年期的:
1,需要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能证明身份的
2,租房的需要和房东的租赁合同,自己有房的拿着房本或者购房网签合同,没有房也没有租房的带着现住所派出所或者单位的证明
3,一寸白底免冠照我带了六张,用了好像两张
4,直接去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但那里需要你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填表还需要单位信息,来京时间。
这就是半年期的居住证办理流程
另一种是一年期的:
需要多带一个社保缴税证明,连续十二个月的社保证明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个税证明。
另:办理半年期的居住证当时就能下来,一年期的需要等好像是十五个工作日,记不清了,我当时带着社保证明去的,但是一年期的需要等所以才办的半年的。
#2018年5月成都西安路派出所#
成都市居住证办理须知
成都市居住证分为五个大类,所需资料有细微差异。办居住证之前一定要弄清自己是属于那个辖区派出所,小区门口一般都张贴有民警联系卡,可以向他们咨询。我住在抚琴,楼下就是抚琴派出所,结果民警告诉我,我住的抚琴是属于西安路派出所!!!以下内容摘自成都公安局官网,大家可以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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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前置条件
一、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二、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三、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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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前置条件
一、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二、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原件或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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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符合连续就读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前置条件:
一、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二、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三、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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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前置条件
一、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二、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三、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居住证申领表》(原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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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具有本市户籍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前置条件
一、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二、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三、具有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