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被盗,存折和身份证一并丢失,去查发现存折上的现金已被取走,请问我该这么办

我是在农村信用社存的钱(定期),据信用社的人说,是一个16岁左右的小孩取走的,就上述情况某人拿着盗走的我的身份证取走我的钱,难道信用社就不需要小孩提供什么身份证明吗?信用社有责任吗?我能追究信用社的责任吗?我该追究他什么责任?

第1个回答  2006-08-21
一个人替别人了取款时,不仅要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证,还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如果信用社是这样做的,就没有什么责任,你报案,就很容易抓到盗贼;如果信用社没有这样做,信用社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觉得你首先要报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你的利益。
第2个回答  2006-08-21
定期存款到期的话,可以凭密码支付的,无需提供身份证办理,信用社方面没有责任的;
如果未到期支取的话,需出示存款人身份证和取款人身份证办理的,如果信用社方面没有核实取款人的身份而直接办理提前支取的话,信用社方面是要付一定的责任的,你应尽快寻求警方的帮助^_^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08-24
赶快报案吧,象大家说的信用社方面没有核实取款人的身份而直接办理提前支取的话,信用社方面是要负很大责任的.干嘛存在信用社啊,管理太混乱,一点都不安全.
第4个回答  2006-08-21
你应该将这个问题分类到 法律知识 那边 而不是个人理财

我认为他应该负责任 但是 如果你打官司 很难打赢
人家实力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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