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的老师中,你对他们学术能力评价如何?

如题

第1个回答  2013-11-27
各单位: 接教育厅通知,2009年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高职高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草案)》(教人2009[2]号)共两份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今年拟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的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做好申报工作。 一、注意事项: 1、今年为执行新政策第一年,即申报人员必须按照《安徽省高职高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在人事处网站下载)进行申报,拟申报人员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2、此次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抓紧时间通知到所有申报人员,以便其及时准备申报材料。讲师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底。 3、教授、副教授申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下表:时间工作内容部门及负责人7月21日上午9:30召开系部负责人会议,布置讲师、副教授、教授申报、评聘工作。人事处7月31日—8月6日申报人整理职评材料,将所有继续教育证书报送到人事处师资职称科人事处审核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8月10日—12日系部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并报送申报人员名单到人事处七系二部8月13日—21日教务处审核教学、科研情况及成果;组织申报人上公开课,写出综述报告、述职报告及教案的评议意见。人事处审核学历、资历、年度考核、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等基本素要求教务处人事处8月22日学院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是否参评院学术委员会8月24---28日在全院公示人事处8月29日—9月5日按省厅要求整理、审核、汇总所有申报材料人事处9月7---11日请人事局复审申报材料,开具委托函人事处9月11日整理、盖章、上报人事处 2009-7-21附: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附 2、所有申报表格下载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09〕66号省直有关厅局,各市教育局、人事局,各高等学校: 2009年是试行高校新的教师职称评审资格条件的第一年。为做好今年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条件 为适应高校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深化高校职称改革,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更好发挥职称评审对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导向作用,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制定印发了《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1号)和《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2号)。2009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按照上述文件开展。 原《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教人〔2005〕3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5〕4号)同时废止。 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原则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教人〔1998〕53号),其中,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者,允许正常申报高级实验师。 二、关于评审指标限额 指标限额是各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依据。各高校必须在核准的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严禁超职数推荐、评审和聘任专业技术资格。各高校对教师职称限额,要统筹安排,分年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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