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甫的个人嗜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4

“我经常出国参赌,1993年9月,我还在北京工作,就曾经在马来西亚参赌,赢了约39万马币,后换成13万美元,带回国交给我岳父。1996年2月,我又到马来西亚参赌,又赢了十几万马币。1997年3月,我出国去美国考察,在拉斯维加斯参赌,赢了近5万美元。厦门和澳门首航开航仪式时,我到澳门参赌,赢了340多万港币,后换成43万美金交给我岳父。1997年去香港,我在公海上的一条赌船上参赌,赢了13万港币。1998年下半年,我两次到澳门赌博,赢了20多万港币……”
这是原厦门市副市长蓝甫自我交代的一部分,按着这个交代,他几年在国外参赌一共赢得65万美元外加33万港币,可见他逢赌必赢,赌运好得出奇,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赌神、赌王。 可是,与他参赌的人却交代说他赌博几乎就没赢过。这些曾经陪同蓝甫参赌已经到案的人说,蓝甫只会输钱,输了不甘心越赌越输。厦门某机关工作人员供称,他三次陪蓝甫到澳门赌博,一次未赢。一名曾经向他行贿的公司经理供称,1998年蓝甫两次要求他陪同去澳门和澳大利亚赌博,蓝甫将别人提供的赌资全部输掉。两位港商也说,他们被蓝甫要求提供赌资陪他到澳门赌博,蓝甫很快就将他们提供的赌资全部输掉。
最可笑的一次是,1999年上半年,蓝甫在北京学习,居然偷偷跑到香港去赌博,一天一夜没有离开赌场,因为输红了眼,连大小便都不肯去,不但输掉350万元,还累得严重脱肛,疼得无法走路,拖着两条腿慢慢挪动,像是烂了屁股。这次豪赌是赖昌星给他提供的赌资,看到他这副狼狈样子,赖昌星还学着他走路的可笑样子,对别人说:“我看蓝甫太贪,迟早要出事的。”
虽然蓝甫这个有关赌博的交代全是谎言,但他却泄露了此地无银三百两,说明他手里肯定有这样一笔钱,他想给自己这些钱找出一个避重就轻的逃生之路:我这笔巨款可不是我受贿的钱,它们是我赌博赚来的。他的智商告诉他,如果是赌博搞到的钱就不会犯死罪。
蓝甫好赌成性,开始只到香港至厦门的“集美号”上去玩几手。后来,赌瘾来了,经常到澳门去赌,输了钱,当然由赖昌星付账。为了报答一些朋友的帮忙,赖昌星经常用帮助官员和他们的子女亲戚出境出国作为回报。蓝甫分管公安外事,经常为远华公司人员和朋友的出入境提供方便。赖昌星当然也不会亏待蓝甫,不但请吃喝嫖赌,还给大量的贿款供其挥霍,为他儿子到澳大利亚上学提供学费和买豪宅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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