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子的,我弟弟(范某)昨天上班,由于工作比较繁忙,加班到晚上10点,在下班回家的途中,遇到一辆逆向行驶的小轿车,(范某骑的是助力车),小轿车开的是远光灯,附近有一个加油站(小轿车可能是想去加油站加油),范某为了避让小轿车,由于小轿车开的是远光灯,看不清道路,撞在路边的护栏上,导致小腿粉碎性骨折,小轿车没有任何停留,当场离去,请问这件事故主要责任是哪方?小轿车车主是否需要负责,范某的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第1个回答 2014-06-10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所说的事实,轿车车主事由责任的。很难认定工伤,单位一般是没有责任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依据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依据